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06 来源:沙坪街道办事处 字体大小:

为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准确地评价我街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提高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湘组发〔2020〕3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湘人发〔1996125号),按照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考核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以我街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平时考核在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基础作用,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励全街广大干部队伍在“践行三高四新、奋力迈向北强”战略中展示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沙坪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由街道党工委书记邓宜春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胡芳任第一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谢俊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工委委员、组织委员满一斐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有关人员组成。

三、平时考核周期、对象

平时考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一个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原则上分别在每年第一、二、三季度末进行。年度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汇总进行。

考核对象为沙坪街道机关事业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和一般工作人员(包含政府雇员、纳入编外管理的三年过渡期大中专毕业生、参照事业编待遇的退役士官)。

四、平时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立足我街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制定评价标准,对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日常表现进行综合性评鉴

(一)共性指标

“德”、“勤”、“廉”三个方面内容组成,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

(二)个性指标

“能”、“绩”两个方面内容组成,通过明确考核对象的责任,体现考核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以及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胜任工作岗位的业务能力等方面。

具体详见《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平时考核量化标准表》(附件1)。

五、平时考核程序

(一)明确目标任务。主管领导于每月5日前明确考核对象当月目标任务,考核对象根据领导安排及实际情况对当月工作任务进行铺排、细化,填写《考核纪实手册》当月工作目标部分。

(二)个人工作纪实。考核对象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自己的工作情况,按日填写《考核纪实手册》,并于每季度第三个月24日前据实填写《开福区沙坪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登记表》(附件2)和《开福区沙坪街道平时考核量化自评表》(附件3,报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量化计分。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制定的平时考核指标量化标准表,对考核对象的《开福区沙坪街道平时考核量化自评表》(附件3)进行复核,计算得分(占总分比40%),报主管领导

(四)主管领导审核评鉴。主管领导作为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根据考核对象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日常工作表现、群众评价以及《平时考核登记表》登记情况,在季末进行审核评鉴,按照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分管业务条线考核对象总人数的40%的原则,确定“优秀”人员及其所有考核对象得分(分管业务条线考核对象不足3人的,确定1名“优秀”人员),并填写《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主管领导审核评鉴量化考评表》(占总分比60%),在考核对象的《平时考核登记表》上提出平时考核结果等次建议(详见附件4)。

(五)街道党政班子会议集中研究。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对象按照平时考核量化自评表计算得分与主管领导审核评鉴得分合并计算,得出总分并排序,经街道党政班子会议集中研究,按照优秀人数不超过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的原则,确定考核对象最终考核等级。个人平时考核等次: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

(六)考核结果反馈。季度考核结束后,主管领导应采取谈话或书面形式向被考核对象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应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七)汇总备案。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单位填报《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平时考核量化计分汇总花名册》(附件5)和《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6),于平时考核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备案(含纸质和电子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平时考核结果运用

平时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考核等次一般按以下情况确定:

1.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必须在平时考核中有1次以上确定为优秀等次;

2.考核对象在平时考核中有1次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3.有2次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或1次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基本称职;

4.有3次及以上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或2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职务升降、级别调整、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根据平时考核结果,优化工作部署和人员配置,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对平时考核连续实绩不佳、履职较差、表现落后的工作人员实行诫勉谈话、调岗换岗等措施。

七、相关事宜

(一)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不评定等次;受党内警告处分期间,参加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间,平时考核不评定等次,年度考核等次按《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湘纪发〔2004〕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评定等次,结案后,处理结果为不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补定平时考核等次。受行政警告处分期间,参加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期间,平时考核不评定等次。

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完成工作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的,平时考核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平时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二)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根据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挂职锻炼和借调人员,由挂职单位和借调单位进行考核。平时考核单个周期内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超过考核天数一半的,本周期不参加考核。

(三)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平时考核材料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由主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经批评教育后仍拒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四)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如对平时考核结果不服,可在收到平时考核结果反馈后7日内,向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我街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各主管领导、各部办要充分认识平时考核工作的意义,把加强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做好平时考核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为切实保证平时考核工作公平公正,街道纪检线将对平时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沙坪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办事处

2021617



附件1.docx附件2.docx附件3.docx附件4.docx附件5.docx附件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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