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0101006/
  • 所属机构:开福区科学技术局
  • 机构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盛世路1号开福区政府大院一办三楼325室
  • 联系方式:0731-84558140
  • 负责人:李红权
  •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冬令时), 9:00-12:00,13:30-17:30(夏令时)

开福区科学技术局

(一)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发展、引进国外及国内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

(三)承担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协调、组织评审和项目立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编制区级科技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六)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金融结合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七)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八)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发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和区域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负责引进国外和国内智力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管理职责。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配置中的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区域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关于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职责分工。按《关于明确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有关部门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52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0〕108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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