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十问十答

发布时间:2023-06-09 来源:开福医保(微信公众号) 字体大小:

一、什么叫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人员范围有哪些?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家庭成员使用。

可使用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

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实施的条件?

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职工医保参保人与其需要共济的配偶、父母或子女都是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2.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

三、如何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需要参保职工和指定的家庭成员建立绑定关系,职工作为共济人,家庭成员作为被共济人。

四、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绑定?

“湘医保”微信公众号,“湘医保”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各级经办机构前台等。

五、被共济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如何使用?

被共济人在医疗机构按正常流程就诊,结算时出具本人医保卡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就可以选择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余额直接结算,无需其他操作。

六、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可以用于哪些医疗费用?

可以用于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七、是否可以绑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人员进行共济?

不能。

八、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共用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吗?

不是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并非共用“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或者“共用门诊统筹报销额度”。参保人员看病就医还得使用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

请大家一定注意,看病就医一定不要冒用、盗用家属或他人医保凭证,避免构成欺诈骗保被追究法律责任!

九、什么情况下需要解除绑定?

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共济人因跨市州流动就业或其他原因转移、终止职工医保关系的,家庭共济关系应及时解绑。

十、家庭成员以现金购药是否可以进行报销?

现阶段信息系统已支持定点医药机构端直接结算,不支持手工零星报销,建议参保人就医前提前绑定家庭共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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