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看懂医保发票

发布时间:2022-01-14 来源:湘医保 字体大小: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时不时听到有人说医保发票和医保结算单太复杂看不明白。客观地说,医保发票与购买商品的普通发票相比,确实复杂一些。

已将可能难懂的一些数据用蓝线方框加字母的形式进行了标识,其中的逻辑关系为A=C+D+E,E=F+G,具体缘由如下:

A:24439.91元,这是本次住院治疗的医疗总费用。医疗总费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即医保三大目录内费用,参见:简讯 | 医保三大目录终于全省统一),另一部分即医保政策范围外费用。

B: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类型。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只有两种,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

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照患者参加医保的类型及对应的待遇政策,扣除起付线,扣除部分政策自付(比如一个药100元,自付5%,就要先扣除5元),乘以报销比例,得出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在这张发票中就是C:5264.18元,也就是俗称的医保报销的费用。

将医疗总费用减去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就是患者个人需要支付的费用(A-C)。患者个人支付的费用有两种途径,一是个人账户,二是自掏腰包。因为居民医保现在已取消个人账户,发票中是原来实行个人账户时患者剩余的钱,所以个人账户能承担的比较少,即D:0.91元。如果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能承担的往往会多一些。个人账户承担后的剩余部分就只能自掏腰包了,这里就是个人现金支付的费用E:19174.82元。

到这里,我们可以得出发票中有关费用的第一个逻辑关系了,医疗总费用是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支付、个人现金支付之和,即A=C+D+E,C、D、E之间的分配关系由参保地的医保政策(B对应的政策)决定。

前面讲到,医疗总费用是由医保政策范围内、外两部分组成。医保政策范围内部分,因为需要扣除起付线、部分政策自付部分,加之报销比例不可能百分之百,所以除去医保基金支付的,剩余也得个人支付,这就叫个人自付,即F:6750.33元。而医保政策范围外部分,顾名思义则知,基本医保不予支付,就只能个人自费了,即G:12424.49元。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发票中有关费用的第二个逻辑关系了,个人现金支付是个人自付、个人自费之和,即E=F+G,F、G之间的分配关系由治疗过程中使用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是否在医保三大目录决定。

在此基础上,我们来了解一下报销比例的概念。医保政策中提到的报销比例是指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报销比例,也称可报部分的报销比例,这里是不能把医保政策范围外费用囊括进来。这张发票是跨省异地就医的情形,可报部分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只有50%。如果是在统筹区内就医,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在70%左右,职工医保在80%左右。

但老百姓往往计算的方法是将医保报销的费用除以医疗总费用(即C/A),此例为21.54%,这个比例称之为综合报销比例或实际报销比例。所以实际报销低,主要原因在于治疗中使用了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即G对应的费用较高。

最后,关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说几句,有个基本原则就是“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在这张发票中,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50%就是指“参保地政策”;而在湘雅医院就医时,哪些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能报销则适应就医地的规定,即“就医地目录”。

搁在以前,患者只能全额垫付治疗总费用(即A对应的费用),然后带发票、出院证、费用明细等资料回参保地报销。现在得益于医保部门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好政策,出院时就直接把能报的报销了,省去了百姓垫资、跑腿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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