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2018年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撰写时间:2019-10-31稿件来源:区政法委

2018年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定,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开福、法治开福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與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区法学会。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是区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作为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设内设机构:维稳办和综治办。本部门行政编制12名,工勤编制1名。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4人,其中:在岗人数14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1人;离退休人数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全年总收入7270.3万元,与2017年比增加2085.52万元,增40.22%主要原因为2018年预算新增加了公共项目等计入总数,同时机关运行经费和全区800余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及公安聘用人员全年工资以及保险的增加。

2018年度全年总支出7064.02万元,与2017年比增加2108.48万元,增长42.55%。主要是因为2018年新增加了公共项目公安特勤工作经费562.62万元、区公安分局智慧安保工程、财保中心、三大中心建设专项工作经费921.9万元,区公安分局依法治访经费120万元,同时全区800余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及公安聘用人员全年工资以及保险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27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70.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06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49万元,占6.8%;项目支出6581.53万元,占9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共计7270.3万元,与2017年比增加2085.52万元,增长40.22%,主要原因为2018年预算新增加了公共项目等计入总数,同时机关运行经费和全区800余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及公安聘用人员全年工资以及保险的增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7064.02万元,与2017年比增加2108.48万元,增长42.55%。主要是因为2018年新增加了公共项目公安特勤工作经费562.62万元、区公安分局智慧安保工程、财保中心、三大中心建设专项工作经费921.9万元,区公安分局依法治访经费120万元,同时全区800余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及公安聘用人员全年工资以及保险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64.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2017年增加2108.48万元,增加了42%,主要是因为2018年新增支出公共项目公安特勤工作经费562.62万元、区公安分局智慧安保工程、财保中心、三大中心建设专项工作经费921.9万元,区公安分局依法治访经费120万元,同时全区800余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及公安聘用人员全年工资以及保险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64.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8.56万元,占6.49%;公共安全(类)支出6212.69万元,占87.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39.75万元,占4.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8.01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5.01万元,占0.3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19.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064.02万元,另有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实际使用时直接上缴市财政的区公安分局工作经费3280.17万元和直接划拨至各街道的巡防队员经费2182.3万元,按年初预算口径统计的支出数为1252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6.1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划拨指标时变更为同类同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使用。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实际工作需要追加区公安分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资金2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58.51万元,支出决算为4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本级公用经费因人员工资福利的追加调整有所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先进单位奖金8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市级2017年全市综治维稳工作表彰奖励经费15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区交警大队2017年第四季度文明创建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2017年预内结余区交警大队2017年第三季度文明创建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综治工作经费因实际工作需要顺延到第二年使用。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0.47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安分局开福区分局天网补盲系统流量费11.21万元及使用2017年预内结余经费195.46万元,部分政法单位工作经费改变年初预算中的科目编码。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6741.69万元,支出决算为3476.2万元,加上直接上缴市财政的区公安分局工作经费3280.17万元,实际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区公安分局工作经费。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国安办工作经费40万元改变年初预算中的科目编码。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40万元,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禁毒专项工作经费。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理交通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118.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区交警大队工作经费。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遗留办工作经费10万元改变年初预算中的科目编码。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02.3万元,支出决算为315.78万元,加上直接划拨至各街道的巡防队员经费2182.3万元,实际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追加治安巡防工作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97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机关养老保险23.97万元。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区公安分局人口计生工作奖励0.1万元。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2.31万元,支出决算为2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要支出行政单位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7.61万元,支出决算为2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住房公积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2.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27.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5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55.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3%,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4.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也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3.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财政局下发的公务活动用餐文件列支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04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财政局下发的公务活动用餐文件执行,公务接待费按需产生。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也无增减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4万元,占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1批次、8人次(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为接待郴州市北湖区政府办来我区了解调查泥巴公社装饰公司的总公司湖南苹果装饰公司信访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及区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认真开展绩效自评,按财政要求及时报送了《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等表格及佐证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公开。2018年,我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严格审核把关,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优化资产配置,切实规范有关资产管理,严格政府采购,强化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和动态监控,完善内控制度,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开福区连续十四年保持全省“平安区县”荣誉称号。(详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28万元,增长22.9 %。主要原因是:本级除三公以外的办公经费以及工会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9万元,用于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人数130人,内容为总结2017年政法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政法工作;开支培训费0万元,没有举办培训;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金额795.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9.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5.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填列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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