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福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牵头编制全区棚改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申报、立项等相关工作以及区域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和部门预算编制有关部分)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1、严格按省、市、区年度目标和考核要求,精心部署,统筹安排,确保完成3600户的目标任务。2、做好今年2个续建项目的扫尾工作和4个新开工项目的征收建设工作以及资金保障和服务工作。3、落实全年贷款资金授信并积极争取其他资金,探索其他融资渠道做好棚改项目资金保障工作。4、做好棚改项目管理工作,分解落实目标任务下达各街道并做好统筹调度和考核工作,做好上级部门督查、交流和专项审计,归口做好棚改相关舆情、信访和维稳工作。
三、部门及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及 0 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包括: / 、 / 、 / 及 / 。 。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6 人,在职人数 6 人,其中:在岗人数 6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0 人;离退休人数 0 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区棚改办和区棚改投属于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架构,区棚改投目前聘用人员 25 人。
四、部门及单位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 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 630230 元,其中人员支出 450815 元,机关运行经费 102000 元。
2、部门专项支出。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安排部门专项支出 2960000 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部门运行及专项经费2960000元。
3、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 18000 元,公务接待支出 18000 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 0 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 0元。
五、本部门需特别说明的其他情况。
本次预算编制中不含财政追加的公共专项(如棚改项目支出以及项目贷款贴息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