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

撰写时间:2020-02-24稿件来源: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2019年3月机构改革,原长沙市开福区住房保障局、原长沙市开福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原长沙市开福区城乡建设局合并,我单位由“长沙市开福区城乡建设局”更名为“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开福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与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统筹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政策法规;执行市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的责任;牵头推进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负责全区城市雕塑管理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3、承担全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范围内的铁路建设、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

4、承担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现场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5、负责指导、管理区建筑市场工作。

6、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和备案工作。

7、负责协助、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范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区房地产市场开发行为;负责权限范围内房地产开发市场行为的规范管理。

8、负责对物业管理市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维修资金使用审批工作;指导和监督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辖区物业管理投诉处理工作及负责重大物业矛盾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工作。

9、承担权限范围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区住房城乡建设、区人防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

10、指导和监督权限范围内的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供排水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职能。

11、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适时组织必要的演练;组建群众防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体系;组织管理人民防空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防空警报器的迁移、拆除和报废进行审批;指导街道人民防空业务工作。

12、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负责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的审批;负责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指导、监督单位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承担全区人防工程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直管人防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区委、区政府人民防空指挥所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13、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落实人民防空教育内容,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和街道、社区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和技能培训。

14、承担政府赋予的人民防空应急救援任务,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承办区人民武装部和区国动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15、负责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计划,参与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区级保障性住房的选配、收回、回购、租售、转让和租赁补贴发放、调整、终止以及其他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16、承担区级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和储备责任;负责区级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受理、审核工作;协助配租的保障性住房产权管理、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负责区级保障性住房入住、退出和使用情况的登记检查工作。负责城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企业住房制度改革。

17、负责全区范围内危旧房屋的安全鉴定备案和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做好危旧房屋日常巡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1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及5个二级机构组成,其中二级机构包括: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招投标事务中心、区物业服务中心、区城市监察大队、区住房保障中心。内设科室: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总工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监管科、供排水管理科、人防管理科、招投标办公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城市建设监察大队、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按规定设置局机关党委、纪检组。

本部门编制数52人,实有在职人数64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34人,退休人员208人。因机构改革人员合并,与2019年建设局年初人数相比,在职人数增加28人,聘用人员增加10人,退休人员增加19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另包含局属二级机构: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招投标事务中心、区物业服务中心、区城市监察大队、区住房保障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 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局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67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7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年初预算增加2650.79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划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2019年建设局(机构改革前)年初预算数增加2254.85万元,项目经费比2019年建设局(机构改革前)年初预算数增加395.9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5670.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2.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0.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06.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15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数比建设局(机构改革前)上年增加2650.79万元,增长87.7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划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2019年建设局年初预算数增加2254.85万元,项目经费比2019年建设局(机构改革前)年初预算数增加395.9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670.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2.69万元,占22.8%;节能环保支出340.74万元,占6%;城乡社区支出3906.56万元,占68.9%;住房保障支出130.15万元,占2.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392.2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277.8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档案整理及数字化管理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整理住房保障档案电子化及数字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经费95万元,主要用于招标及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含乡镇污水处理厂监管)及协调工作、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城区供水、排水、污水治理行政审批工作、创新物业管理工作、房产办证遗留问题、组织对街道、社区处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调研全区在建、在售、待建房地产企业相关项目信息并建档、收入街镇、房企走访调研等;施工图审查服务费专项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支付的审图服务费;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专项经费340.74万元,主要用于青竹湖星月水库水质进化人工湿地工程运营费用;大明污水处理站运营费用;大明临时污水处理站运营费用;汉回移动式污水处理站运营费用;楚家湖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用;沙坪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维护、电费、人员留守费用;统筹全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各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专职社工配套专项经费295万元,主要用于充实社区物业监管力量,实现区、街道、社区三级监管体系,提升物业管理工作水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专项经费1300万元,主要用于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满足条件的职工发放住房补贴;住房保障专项9.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专项工作中的宣传、培训等费用;全区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申报审核工作经费11.4万元,主要用于货币补贴工作中聘用人员工资、资料印制等费用;退休管理专项经费14.25万元,主要用于208名退休干部职工住院慰问、去世慰问、退休退役军人走访、老年大学费、退休支部及党员活动、对退休省劳模、退休的困难党员和困难干部职工慰问等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局机关(行政单位)以及二级机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6.70万元,比2019年建设局(机构改革前)年初预算增加84.06万元,增长90.74%。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人员合并,在职人员增加28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增加12.8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从住保局划入3台公车,从质安站划入1台公车,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5万元,拟召开局工作总结会、下年工作安排会议,人数75人,内容为工作总结;培训费预算1.5万元,拟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全区物业管理工作报告市对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要点;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安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67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2.25万元,项目支出2277.8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 三公”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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