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福区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开福区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说明

撰写时间:2017-04-13稿件来源:开福区城乡建设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职能职责

  (一)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及  4 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包括: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城市建设监察大队、招投标办公室(与总工室合署办公)、房产管理中心(与房屋管理科合署办公)。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34  人,在职人数 56 人,其中:在岗人数 36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20  人;离退休人数 8 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8 人。

  (三)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1、承担统筹全区城乡建设事业的责任。贯彻落实有关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区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区城市规划、村建设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街道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2、承担权限范围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参与全区城建重点工程资金计划的编制;参与检查、监督、审计各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3、承担全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具体推进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协调服务,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日常管理。

  4、承担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审查备案。承担全区范围内区级财政投资的城市次干道、支路(含相应的排水管网及污水管网)的前期工作,前期工作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计划(建议)编制、设计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工作。

  5、承担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负责区属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步审查;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现场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6、承担指导、管理区建筑市场的责任。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和造价定额、合同备案;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指导权限范围内建筑工程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

  7、承担规范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权限范围内房地产开发市场行为的规范管理;负责集体土地上房屋产籍管理及房屋交易管理工作;对物业管理市场和物业管理企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和租赁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引导住宅产业化。

  8、承担村建设管理的责任。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和村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推广。

  9、承担推进区建筑节能、墙材革新和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牵头推进绿色建筑、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工作;协助做好历史文化名城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和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10、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行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区)县城乡建设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

  11、承担全区3万元以下一般模式、一次性表决模式物业维修资金审批以及应急模式维修资金审批工作。

  12、负责开展全区范围内液化气行业的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全区各街道开展液化气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城乡建设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本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86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69.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5.35万,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数186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64.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9.14万,城乡社区支出1261.32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75.35万元,增长4.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人员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9.9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900.4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969.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污水处理厂专项经费 190 万元,主要用于楚家湖、沙坪、青竹湖、汉回、大明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绿色住房补贴专项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绿色建筑住房补贴;城市、农村危房改造及危旧房屋安全管理专项经费400万,主要用于城市、农村危房改造及危旧房屋安全管理;部门专项经费179.5万元,主要用于各职能履行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局机关(行政单位)以及二级机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1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0.92万元,增长35.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物品采购相应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1.4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公车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开福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开福区部门预算公开表-建设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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