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青竹湖街道部门2018年预算公开

开福区青竹湖街道部门2018年预算公开

撰写时间:2018-02-09稿件来源:青竹湖

 第一部分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5、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青竹湖街道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

级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细化到“公务用

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二部分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部门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法规、各项工作任务在本地区的贯彻落实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党的基层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教育工作,负责街道干部的培养、考核、推荐工作;
组织领导协调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群众文明道德水准;
    主管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清洁、卫生、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指导辖区各单位、社区居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
  研究制定街道经济、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街道经济宏观管理,培植财源,协税护税,发展街道经济,增加财政收入;
   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管理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
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工作,抓好基层政权建设;
    负责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宣教工作,维护本地区社会秩序,保证辖区社会稳定;
    搞好社会服务,繁荣社区文化,丰富社区居民生活、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负责征兵、民兵整组工作和预备役军官授衔的初审工作;
实施“三法一纲要”(《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机构设置。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及12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包括:湖畔社区、金霞新村社区、金盆丘社区、霞凝港社区、天胜社区、新太安社区、彩霞社区、新源社区、霞凝社区、植基社区、新安寺社区及青竹湖水管理所。 
3、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58人,在职人数106人,其中:在岗人数58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48人;离退休人数13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竹湖街道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青竹湖街道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其他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7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4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59.6万元,其他收入240万(上级部门拨款:背街道小巷清扫费)。收入较去年增加437.6万元,主要增加因素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体制财加增加278万;纳入专户管理有非税收入增加159.6万,主要是本年度将社区国有资产收入纳入街道预算管理(应转拨各社区)。
(二)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数27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141.82万元(包含应转拨各社区的非税收入159.6万),公共安全支出48.32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12.5万(包含上级部门拨款:背街道小巷清扫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8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2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7.19万,住房公积金99.25万。本年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增加437.6万元,增长18.66%。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社区国有资产收入纳入街道预算管理(应转拨各社区)、人员经费增加、背街小巷清扫费等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908.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436.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经费220.3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涉农事务(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水利基础设施、动物防疫等)、社会发展事务(党建、人大政协、文体宣传、统战、法律咨询、纪检监察等)、经济发展事务(财源建设、统计、财政所建设等)、工程建设项目(美丽乡村建设等);计生专项事务经费22.3万,主要用于流动人口管理、协会、计生宣教、迎检考核、奖扶等;综治维稳事务专项经费48.32万,主要用于治安巡防工作、公共安全、消防安全、信访接访、交通整治、社区戒毒康复等;社会保障专项事务经费47.72万,主要用于社区运转、老龄、劳动力就业培训、临时救助、居家养老、死亡伤残、社会化管理创新等;医疗卫生专项事务经费25.5万,主要用于居民体检、献血工作、食药安全等;城市管理专项事务经费72.5万,主要用于背街小巷清扫、垃圾清运、拆控违、开放式小区管理业化管理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街道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61.8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5.4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提高人员经费等。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0日,长沙市财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 年青竹湖街道整体支出436.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涉及项目支出436.7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经费220.35万元、计生专项事务经费22.3万、综治维稳事务专项经费48.32万、社会保障专项事务经费47.72万、医疗卫生专项事务经费25.5万、城市管理专项事务经费72.5万,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
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
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
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
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
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青竹湖街道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青竹湖政府采购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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