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 关于小(2)型水库工程管理与 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福区农业农村局、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福分局组织对我区范围内的小(2)型水库工程管理与范围进行了划定,已经开福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划界成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1. 长沙市开福区小(2)型水库工程划界成果
2. 长沙市开福区小(2)型水库划界成果公告(示意)图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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