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
  • 所属机构:开福区人居环境局
  • 机构地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兴隆路8号107室
  • 联系方式:0731-84558480
  • 负责人:王开文
  •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冬令时), 9:00-12:00,13:30-17:30(夏令时)

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

    区人居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优化城市人居环境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保护、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下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区城市人居环境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区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政策措施、操作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经批准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城市人居环境有关工作。

(三)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街区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组织实施;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区、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的申报、认定和参与相关详细性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相关规划的审查。负责上述所涉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立项、安置补贴审核发放、资金结算、资产归集工作,负责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五)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编制、立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审核工作。

(六)负责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工作,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项目的计划编制、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七)负责全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危旧房屋改造项目备案、项目建设和补助工作,参与相关验收评审。

(八)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九)负责全区人居环境改善资金的统筹管理、监督和使用,负责拟订年度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分配划拨、资金结算、资产归集、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优化人居环境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的审核工作。

(十)负责指导、检查全区范围内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详细性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的职责分工。区人居环境局参与全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详细性规划的编制与审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地段范围内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规划、城市设计的审查;参与历史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审查。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组织全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详细性规划的编制与审查;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地段范围内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规划、城市设计的审查。

2关于棚改安置房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区人居环境局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需求计划,并配合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棚户区改造配套安置房的分配管理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做好棚户区改造配套安置房的分配管理工作。

3关于危旧房屋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区人居环境局负责危旧房屋的改造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危旧房屋的安全鉴定备案和行业管理工作,并指导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做好危旧房屋日常巡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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