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三社联动”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优化“三社联动”模式,逐步建立规范的项目申报、评审、督导、评估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三社联动”项目统筹管理办法(试行)》(开民发〔2018〕9号),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三社联动”项目申报包括社区服务类项目、社会组织类项目和社会工作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每个申报主体每年只能申请其中一类项目中的一个项目。
(一)社区服务类项目
1.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的条件:本项目只接受社区申请。
(1)长沙市开福区范围内所有社区;
(2)两年内在执行社区建设政策无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申报项目的条件:
(1)社区平台作用发挥充分。项目由社区根据本辖区社区居民需求构建,由社区主导项目运作,有专人负责服务项目的指导和监督,为项目开展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的支持,组织专门力量参与服务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评估工作。
(2)项目服务功能完善。引进开展服务的社会组织需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健全的管理机制和财务制度,具备提供服务的人员力量,项目服务应有完善的服务标准,相对固定的服务场所,一定群体的服务对象,为其开展常态化的服务。
(3)项目服务资源多元。通过整合多方力量积极参与项目运作,发挥社会组织的资源优势,盘活社区资源,形成多元治理格局。通过服务项目的推广,不断挖掘社区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促进服务项目由单项服务、单一人群服务向多领域服务、更广群体服务拓展和延伸,实现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服务群体有效扩展、服务体系健全完善。
(4)项目服务成效显著。在创新服务载体,改进服务方式等方面成效显著,形成较为完善的“三社联动”社区服务模式,服务对象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明显增强,在全区社区具有较强推广和复制价值。
2.申报资料
(1)经街道签署推荐意见的项目申报书;
(2)社区与社会组织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和项目实施方案;
(3)申报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
3.经费支持
根据项目实施的情况,按照《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三社联动”项目统筹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给予相应资金补贴。
4.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 陈美丽,联系电话:0731-84558240)
(二)社会组织类项目
1.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的条件:本项目重点支持公益慈善、专业社工类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慈善项目。
(1)2018年4月30日前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依法依规在长沙市开福区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有稳定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7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社会组织,须2017年度年检合格;
(2)上年度所执行的部、省、市、区福彩公益项目评估验收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3)具有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有优先获得专项资金使用的资格。
申报项目的条件:
(1)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申报项目要紧贴社区困难居民需求,能解决具体的社会问题。社会急需的项目优先考虑。
(2)与社会组织能力相匹配。社会组织要对所申报的项目具有执行能力。上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好、信誉佳、验收结果为优秀的,优先考虑。
(3)可操作性强。项目要具体,可操作,能评估,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预期。
2.申报范围
(1)扶贫救助:为低收入家庭、贫困人群及灾区群众提供生活救助、物质和技术支持,改善生活条件,帮助受灾群众抗灾救灾、恢复生产生活,帮助受灾地区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和生态环境。
(2)医疗救助:资助低收入家庭、大病重病患者就医,开展送医送药和健康服务等活动,帮助困难群众缓解医疗困难。
(3)教育救助:资助低收入家庭学生接受教育,帮助贫困地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4)扶老服务:免费或优惠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救护、精神慰藉等服务活动。
(5)护幼服务:免费或优惠开展孤儿、弃婴的收养、治疗、康复、教育活动,开展对流浪儿童以及特殊困难的残疾儿童的援助活动。
(6)助残服务:免费或优惠开展残疾人生活照料、医疗救护、精神慰藉等服务活动,帮助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和医疗条件。
(7)关爱农村留守人员: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提供医疗、养老、心理疏导、文化辅导等服务,促进农村留守人员身心健康发展。
(8)关爱特殊群体:针对问题青少年、刑释劳教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帮教服务,帮助疏导心理情绪、增强自身能力、树立生活信心、早日融入社会。
(9)专业支持:为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三社联动”社会组织类项目进行指导及评估服务,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开展项目宣传。
3.申报资料
(1)经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推荐意见的项目申报书;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正、反面);
(3)项目负责人简介及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
4.经费支持
根据项目实施的情况,按照《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三社联动”项目统筹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给予相应资金补贴。
5.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开福区社会组织管理科 邱小云;联系电话:0731-84399159)
(三)社会工作类项目
1.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的条件:
(1)已在民政部门登记,并依法依规在长沙市开福区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规范的治理结构、健全的规章制度、清晰的财务制度。社会信誉良好,成立一年以上,上年度年检合格。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完备的办公设备;
(3)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愿意积极投身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团队。
(4)直接服务项目原则上要落地社区,经服务开展所在社区同意。(专业支撑类项目除外)
(5)申报单位至少有三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提供机构近两个月为其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账单),其中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获得国家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资格证。
申报项目的条件:
(1)专业性。申报项目必须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正确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技巧,有效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
(2)效益性。申报书应围绕结果导向,列出服务可量化的产出、可评估的实施效益和预期社会影响成果等质量导向的效益。申报项目须明确直接受益对象数量规模与间接受益对象数量规模,明确通过项目实施,能为服务对象在心理、行为、功能、环境营造等方面,带来怎样的具体改善。直接服务项目的指标量化应包含个案、小组、社区活动等个数。
(3)可行性。申报机构应结合机构自身资源和能力、服务对象的综合情况等,充分论证申报项目的可行性,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效果。
(4)创新性。申报项目应在社会工作服务技术、标准、模式、政策、制度等方面有创新突破,能开创本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化运作方法与模式。应在申报书中明确创新的内容和手段,如与其他同类社会服务项目相比,在项目概念、手法等方面有哪些创新。
(5)示范性。申报项目应代表本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发展方向,体现我区社会工作本土特色,对同类项目的设计、组织、实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2.申报类别
项目分为直接服务类和专业支持类。
(1)直接服务类包括:老年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困境人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农村留守人员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城市流动人口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残障康复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特殊人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灾害救助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医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社区营造社会工作服务等。
(2)专业支持类:为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购买和扶持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评估;为长沙市开福区社会工作机构、社区社会工作站等提供督导服务;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对持证社工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开展社会工作宣传等。
3.申报资料
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服务周期为一年,项目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经业务主管单位盖章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3)社工机构通过机构账户近两个月为三名专职工作人员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账单,并提供其中至少一名专职社工的社工证复印件;
申报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具备申报条件的;
(2)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
(3)同一项目已享受年度内部、省、市福彩公益金立项援助的;
(4)有其他情况不宜受理的。
4.经费支持
根据项目实施的情况,按照《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三社联动”项目统筹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给予相应资金补贴。
(1)资金拨付。对验收结果评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根据评估结果分等次给予资金支持,不合格的不予支持。
(2)使用管理。本项目资金仅用于立项项目的实施,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各项目执行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按项目进行独立核算,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
(3)社会公示。各项目执行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5.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开福区社会工作局 粟晶晶,联系电话:0731-84399077)
附件:
1、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 “三社联动”社区服务项目申报书
2、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 “三社联动”社会组织项目申报书
3、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 “三社联动”社会工作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