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指导、网络管理和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