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检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0 来源:开福区交通运输局 字体大小:

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检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科、办,中心: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安全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文件精神,制定开福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请遵照执行。

开福区交通运输局

2022330


开福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安全生产检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计划


为规范全局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行为,强化行政检查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检查水平,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文件精神,结合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实际(交通行政综合执法设市级层面,区级不设),制定开福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检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守初心、担使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文件精神,深刻吸道路运输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开福区的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检查(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推动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备案、检查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原则,逐步建立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检查协作机制,加强在打非治违、事故查处、许可、备案后续监管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努力构筑衔接顺畅、全面覆盖全区的农村公路”“两客一危”“普货、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网络。

3、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全局各科、办、中心要严格执行检查计划,保证检查计划的协调运转。要根据检查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将计划检查对象分解到季度和月份,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积极履行安全监管检查职责。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检查、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的移送查处,有力地促进全区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创新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提高应对化解事故善后保障能力;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监督检查对象、内容、时间、频次、方法和措施

(一)监督检查的对象。一是按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区交警大队对本辖区内两客一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覆盖;二是区交通运输局许可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备案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并按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抽出部分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和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计划检查。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形成检查合力。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时间和频次。2022年安全生产检查(事中事后监管)1-3月份已经检查完成企业,并入检查计划。计划从1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

两客一危企业检查: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

普货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随机检查(抽查)事项清单作为检查内容,对纳入监督检查计划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普货运输企业,全年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可结合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同步进行)

农村公路检查:依据《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道每季度安全检查(巡查)全覆盖1次、年报系统内乡道至少每半年度安全检查(巡查)全覆盖1次。

(三)监督检查的方法和措施。

监督检查的方法主要是上企业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营运车辆合法经营情况。监督检查全过程记录,痕迹化管理,做到监督检查有迹可寻、工作情况有据可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时整改,对整改的问题和隐患实施闭环管理。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移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处罚。

四、工作安排

安全监督科:负责辖区两客一危企业检查。

运输综合科:负责辖区普货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检查。

农村公路科:负责辖区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检查。

党政综合办:负责将检查结果在门户网站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大举措,全局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局领导班子成员按领导干部带队安全生产检查的时间和频次要求(正职全年4次以上、副职全年12次以上)带队参与检查。

(二)严格落实检查计划。要充分做好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保证检查计划落到实处。对检查计划有调整的,要将调整后的检查计划经局长批准后报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检查组每季度末将检查表格和闭环管理的相关资料原件汇总至安全监督科(各科复印一份留存),末按时汇总的全局通报,对未落实检查计划的,将依法进行问责。

(三)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计划检查的各项规定,对按时完成检查工作计划的单位和出突出贡献的检查人员,应当予以嘉奖;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将计划检查实施情况作为各单位和个人工作年度考核、评先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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