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发布时间:2021-01-22 来源:开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字体大小: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团结奋进、勇于担当,稳步开展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根据《长沙市开福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开办发〔2019〕17号)的任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概况

2020年度开展各类行政执法共1335件次,其中不予受理行政许可10件次、受理行政许可1325件次、准予行政许可1325件次。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举措及主要成效

1.落实“三项制度”的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由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负责,系统地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要求梳理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示在开福区政府门户网站,清单共计18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征收1项。同时日常办件信息也全量公示在信用开福和湖南政务服务网,方便群众查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

3.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行政检查笔录、行政督察笔录、送达回证、结案报告等文字记录的形式对执法程序、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下一步将联系实际,配备音像记录设备。

4.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清单明确了执法事项名称、审核范围、审核重点、审核期限等,保障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规性,同时根据市、区两级案卷评查工作的要求,将清单公示在了开福区门户网站,有利于更好地依法依规行政。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及特色亮点

1.以改促简。取消了市政、园林、环卫、规划、交警等部门的前置审批环节,将事项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将涉及“水电气”项目的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将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及公共场地、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移伐修剪城市树木、门店招牌设置等事项的办件受理服务前移至街道及社区。

2.以规促优。对所有行政执法案卷从实体、程序、文书、装订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的事前、事中、事后审查,审批前要求卷内行政许可文书要件、各要素基本齐全,证据合法有效,审批中赴实地查勘现场情况,要求实地事实认定基本清楚、许可程序合法规范,审批后做好了案卷的归档管理工作。

3.以考促学。通过组织科室人员开展月度会议培训进行业务指导,会上深入探讨交流,逐一破解行政执法案卷受理、审批等环节面临的难题,主动采取由科室长出题,每半年度组织一次业务考试的方式,进行打分评比,建立奖惩制度,充分提高了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长沙市开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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