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开福区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创建的通知
开妇发〔2020〕2号
各街道妇联:
为助推长沙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区“妇女儿童之家”规范管理、提升水平、彰显实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区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任务
创建长沙市开福区示范“妇女儿童之家”5个。
二、创建条件
区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创建要达到“四有”:
(一)有队伍保障。本级村(社区)妇联组织集体对“妇女儿童之家”负管理责任,建立专门的组织队伍,村(社区)妇联主席为“妇女儿童之家”主要负责人,积极争取基层组织为“妇女儿童之家”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二)有阵地保障。利用村(社区)建立的“妇女儿童之家”活动阵地,完善相关设施,符合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建设的“五亮”标准(亮牌子标识、亮组织架构、亮工作职责、亮干部身份、亮活动内容)。
(三)有制度保障。要建立健全“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学习培训、例会、活动等制度,创建基层妇联议事会制度,使活动和服务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建立“妇女儿童之家”工作档案和台账,认真记载日常活动和服务情况。
(四)有品牌保障。要围绕“六进家”目标(即维权维稳进“家”、创业就业进“家”、教育培训进“家”、帮扶救助进“家”、关爱服务进“家”、健康文化活动进“家”),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家庭和妇女的思想疏导和心理抚慰工作,建设各具特色的示范“妇女儿童之家”。
三、创建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街道妇联要依据示范“妇女儿童之家”申报条件,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区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并对基层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二)报送资料。各街道妇联要指导督促基层开展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创建工作,并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区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创建申报表(附件)、区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创建工作总结、区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报送区妇联。
(三)严格评审。区妇联将适时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审核申报资料、实地检查验收、集中分享展示等形式,组织对2020年区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进行综合评审,在2020年9月1日前, 完成区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评审验收工作。
(四)总结推广。各级妇联将在2020年10月前对被评为区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 的组织在各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和经验推广。
联系单位:开福区妇联
联 系 人:柯 燕
电 话:0731-84399171
邮 箱:286319225@qq.com
附件:2020年长沙市开福区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创建申报登记表
开福区妇女联合会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