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四方坪街道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办(所)、各社区:
现将《四方坪街道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23日
四方坪街道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全国、省、市、区关于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部署,深刻汲取“4·29”望城区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街范围内迅速开展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国、省、市、区的统一部署,迅速、全面开展辖区内居民自建房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8月20日前,完成全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现“动态清零”,后续加快建立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自建房安全管理“由乱到治”,坚决守住房屋安全红线底线,为辖区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辖区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街道成立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指挥部,组成机构人员如下:
指 挥 长:邹 畅
第一副指挥长:杨 佳、孟天知
副 指 挥 长:周强、董鹏、黄格男、谭闳心、罗战湘、
滕双春、黄思敏、李玲(常务)、曾昭武、
李 荡
为顺利推进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七组”,具体组成成员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沟通上级相关部门及成员单位;负责材料撰写、资料收集和报表及信息报送;负责通知、会务、后勤服务;分类汇总、问题交办、整改通报等工作。
组 长:黄格男、李 玲
成 员:党政综合办、区域建设服务办、各社区相关工作人员
(二)宣传教育组:负责做好群众思想宣传工作,关注舆情动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组 长:黄思敏
组 员:基层党建办、党政综合办、各社区相关工作人员
(三)入户调查组:负责对辖区内所有房屋,特别是居民自建房开展排查,确保2022年5月24日前排查到位;落实一栋(一单元)一档,建立摸排及处置台账、档案。
组 长:李 玲
组 员:区域建设服务办、城市管理办(市场监管线)、公共安全办(应急管理线)、各社区相关工作人员。
(四)技术指导组:负责对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行技术咨询和专业指导;负责牵头对重大、较大房屋安全隐患组织会商研究,商讨制定解决方案。
组 长:李 玲、曾昭武
组 员:区域建设服务办、公共安全办(应急管理线)、城市管理办(城管线)、各社区相关工作人员
(五)经营整改组:负责规范经营业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责令停业整改,停止其经营行为,直至完全整改到位才能恢复营业。
组 长:曾昭武、李 荡
组 员:四方坪派出所、城市管理办(市场监管线)、四方坪市场监管所、各社区相关工作人员
(六)行动拆除组:负责对排查出来的违法建筑依法依程序予以处置。负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不能通过技术手段消除安全隐患的,应限制使用,及时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组 长:董 鹏、李 荡
组 员: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城市管理办(城管线)、公共安全办(应急管理线)、各社区相关工作人员
(七)法务保障组:负责自建房整治工作的维稳;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提供法律指导。
组 长:罗战湘
组 员:公共安全办(综治维稳线)、司法所、各社区相关工作人员
(八)督查考核组:督促、监督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落实推进过程,对工作效果、工作作风进行监管,确保8月20日前,完成全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现“动态清零”。
组 长:滕双春、黄格男
组 员:纪工委、党政综合办、各社区相关工作人员
三、排查整治重点及主要内容
按照班子成员分片带队指导各社区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全区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和违法建设情况,突出对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学校周边小餐饮、住宿、网吧、影院、托管等多业态经营的学生经常性聚集点;重点排查底层连通改造为餐饮、超市等大空间经营场所的居民安置房;重点排查改变房屋结构的隔断房、群租房;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多种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的);除以上范围之外的,还应重点排查有经常性人员聚集的各类场所。主要排查以下四项内容:
(一)排查是否有建房手续。是否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规划许可手续、竣工验收手续、不动产登记手续等。
(二)排查是否违规改扩建。是否存在楼顶加层、周边扩建、楼内建夹层、改变承重结构等情况。
(三)排查是否有违规经营。是否存在应办未办经营许可、未进行安全鉴定等情况。
(四)排查是否有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墙体结构性开裂、楼栋沉降、墙体倾斜等情况;已进行了房屋质量安全鉴定的,鉴定报告是否真实合法。
四、排查整治时序
(一)全面排查到位(2022年5月24日前)。完成全街居民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汇总问题;对摸排出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立即进行应急处置,组织力量疏散人员,限期对房屋问题整改到位。
(二)全面建立台账(2022年5月24日—5月30日)。根据排查结果,将自建房划分为自住性自建房和经营性自建房两类,精准建立问题台账。根据排查出的问题细分为建筑安全类、业态隐患类、少批多建类、未批先建类、违规搭建类,区分隐患类型,便于后续分类处置。
(三)全面消除隐患(2022年5月31日—8月20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对照整改标准、验收程序分类处置到位,实现“危房不住人,人不进危房”。完成自建房安全问题整改,推动“动态清零”。
五、处置措施
(一)区分隐患级别
一般安全隐患:涉及水电、燃气、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以及装饰装修存在缺陷但不影响使用,且可以立即整改到位的。
较大安全隐患: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的;违法违规加层、改扩建、开挖地下室、搭建格子房的;擅自改变承重结构的;超设计增加荷载的;无设计、施工技术资料的;使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作为生产、储存、经营、租住场所的;其他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违法行为等隐性使用风险的。
重大安全隐患:建构筑物出现明显结构性裂缝、墙体倾斜变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风险或迹象,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为D 级危房的,以及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违法行为的。
(二)分类有序整改
一般安全隐患:更换、增设相应设施设备。
较大安全隐患: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依法进行查处。对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的自建房,经房屋安全结构鉴定后,满足规范和安全使用要求的,依法依规补办相关手续;不满足规范和安全使用要求可以采取加固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的,由专业机构出具加固方案,聘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整改;整改后不能满足经营安全需求的,应及时清退商户,对房屋依法予以处置。
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不能通过技术手段消除安全隐患的,应限制使用,及时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三)验收闭环销号
整改施工完成后,按“谁所有、谁负责”原则,房屋所有权人应组织整改方案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验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对验收条件和程序进行监督指导,并在隐患台账上予以销号。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原则,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以“零容忍”态度对待居民自建房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街道全力以赴抓好居民自建房大排查大整治,成立以邹畅副区长为指挥长的领导机构,班子成员共同参与,全街上下一盘棋,确保四方坪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加强宣传引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教育,促使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认识自身对房屋安全使用、维护、管理应尽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房屋安全使用。街道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指挥部“一办七组”依照职责分工紧密协同配合,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不畏难、不回避、不拖延,坚决克服侥幸、麻痹思想,根据整治工作台账,落实整治措施,实行销号管理。
(三)加强统筹调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建立会商调度、联合执法的管理机制。紧扣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实行挂图作战,把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具体化表格化,实时把控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实行“数据一天一汇总、工作一天一调度、进展一日一通报”。务必在较短时间内“停一批、封一批、改一批、拆一批”,树立示范,打开局面,构筑攻势,在全街迅速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信息报送,严肃督查考核。要按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建立全面、清晰、准确的排查整治台账,及时收集汇总信息,由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一日一汇总,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地落实好其他相关信息、报表的报送工作。街道纪工委、党政综合办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督查和考核,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按期完成应急处置、问题整改销号,推进“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