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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政发[2007]2号《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福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局机关及三个中心内设机构调整如下:
(一)局机关 下设两办一科,分别是办公室、社会卫生科(爱卫办)、综合管理科。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人事、劳资、文书、档案、党务等综合工作;负责招投标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报帐工作和系统的财务管理审计工作;负责对各街道(镇)、管理中心的考核汇总工作。 综合管理科负责综合协调及各项重点、中心工作,负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 社会卫生科(爱卫办)负责全区爱国卫生、健教、除四害、卫生创建、农村改厕等工作。
(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负责环境卫生维护作业标准的制定;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环境卫生维护作业质量监督考核;负责对街(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环卫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制定环卫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协调市局完成站厕关、停、建的初审,负责渣土管理;负责原区环卫局离退休、内退、待岗人员和推荐到中标企业就业的正式在岗职工的组织人事关系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市政管理中心 负责全区市政维护作业标准的制定;负责全区市政维护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市政维护作业质量监督考核和市政工程技术业务指导;负责全区市政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的查勘审批及新建道路的市政验收和交接;负责原区市政局离退休、内退、待岗人员和推荐到中标企业就业的正式在岗职工的组织人事关系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四)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负责园林绿化维护作业标准的制定;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维护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维护作业质量监督考核和园林绿化工程技术业务指导;负责全区绿地占用的查勘审批及新建道路的园林绿化验收和交接;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的义务植树、花园式单位创建;负责公共绿地的规划与控制及古树古木的保护;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原区园林局离退休、内退、待岗人员和推荐到中标企业就业的正式在岗职工的组织人事关系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