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澳大利亚在战略上一直是一个处于低威胁的国家,因此其民防工作的重点放在对付自然灾害上。澳大利亚于1974年在原先的民防局基础上,成立了国家救灾组织,履行抗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职能。国家救灾组织隶属于澳国防部。国家救灾组织堪培拉指挥部设有一个协调室,称之为国家应急协调中心,用于保证联邦资源根据需要使用。国家应急协调中心通过国家应急行动支援系统建立综合计算机数据库,并进行联网,其日常工作是监督气象局和州应急管理局的态势报告。国家救灾组织通过对澳7个州/准州应急管理局机构实施指导和支援,负责澳大利亚全国的抢险救灾工作。而每个州/准州在自己的立法和计划框架内工作。
澳大利亚国家救灾组织在抗险救灾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该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由联邦出资、各州和准州应急勤务主任参加的会议。会议内容包括训练、支援、公共意识、通讯、民防等问题。除那维多利亚和新南威尔斯两州外,所有的州主任是州抗灾委员会的执行官员。新南威尔斯州由国家救灾组织总监领导州应急管理局,他是该州应急行动的主官。国家救灾组织还对澳国际支援局、西南太平洋和巴布亚新几内亚所需的应急支援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