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3-05-18 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长沙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难题,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力争到2025年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到25万户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稳定在90%以上民营经济创造税收占全市税收收入比重达到70%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民营企业倍增,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一)统筹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在用足用好用活中央、省、长沙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本级每年统筹不低于10亿元资金支持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做大做强。(牵头单位:财政局、经开区)

(二)发挥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设立50亿元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全市主特产业发展。强化产业政策与税收贡献挂钩、资金安排与税收提升挂钩、资金分配与纳税规模挂钩三个挂钩机制,进一步撬动社会资本,增强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先进制造业等领域产业投资基金。(牵头单位:财政局、经开区)

(三)提振社会投资信心。开展“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鼓励民营企业来浏投资,对新落户浏阳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按政策给予资金奖励。鼓励各方人士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按政策给予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牵头单位: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发改局

二、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四)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落实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依法程序给予支持。(牵头单位:税务局)

(五)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民营企业用工、用电、用气等成本。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公示制度,确保清单外零收费。(牵头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六)保障企业用工需求。落实落细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系列政策措施,实施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加强省内外劳务协作,缓解企业阶段性用工压力。(牵头单位:人社局)

三、进一步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七)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搭建金企沟通平台,实行重点行业企业白名单融资授信支持。引导辖内银行加大对困难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下调困难企业贷款利率,不抽贷、断贷、压贷,推行无还本续贷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的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给予担保费率优惠。(牵头单位:财政局、金融事务中心、人民银行浏阳支行)

(八)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建立拟上市企业白名单制度,

落实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奖补政策注册地点在浏阳,且成功实现境内A股首发上市或境外主要交易场所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50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100万元奖励;对实现北交所上市的企业,按奖励总额500万元予以补足对在湖南股交所标准板、科技创新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拟上市企业因股改、重组等情形缴纳的相关所得税根据一事一议原则,依法予以支持。(牵头单位:金融事务中心、经开区、财政局)

四、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

(九)梯度培育壮大民营企业。落实《浏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夯实发展根基。实施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对产值税收贡献突出、上规模上台阶及开展技改投资的规模工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精准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上市”“普登高”“智扩面”“专夺冠,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综合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工信局)

(十)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加大科技创新补助力度,对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加计扣除总量、增量靠前和技术贸易合同成交总量靠前的民营企业及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平台,按政策给予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科技局)

(十一)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市场。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在政府采购等公开招标中单独对民营企业设置特殊限制性条款。支持领军企业加强与中小企业协作配套,提倡市内企业就近采购、合作、服务。对本市建筑企业到市域外承揽项目或工程的,给予相应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

五、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十二)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健全常态化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企业家接待日活动,采取现场接待、集中办公、逐个销号等形式精准帮扶企业解决困难问题。研究制定涉企政策、规划和重大改革事项,要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营造更加包容宽容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发改局、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工商联)

(十三)简化企业办事流程。开展“营商环境提质年”活动,纵深推进一窗综办改革,企业开办、税务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政务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全程免费私人定制帮代办服务,延伸一件事服务链条,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重点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推进工业用地弹性供地制度改革,搭建拿地即开工通道,建立项目直接落地机制。(牵头单位:发改局、行政审批局、经开区、住建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

(十四)加大企业帮扶纾困增效力度。践行“无事不扰、无时不在、无微不至”服务理念,深入实施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四上企业专属服务员全覆盖,建立健全四个一企业反问题快速解决机制,全力破解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牵头单位:工信局、发改局、住建局、商务局)

六、进一步强化企业人才支撑

(十五)加大人才的力度。推进人才强市百千千万工程,发挥柔性引才、揭榜挂帅机制作用,引进战略科学家顶尖人才、科技领军团队拔尖人才、青年科技工作者荷尖人才,筑好人才蓄水池。(牵头单位:组织部、人社局)

(十六)增人才的温度。实施人才服务浏心工程建立健全人才绿卡”“人才周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专业英才,按类别发放购房、租房、交通等补贴高层次人才子女及隔代子女可选择性就读市属普通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牵头单位:组织部)

(十七)提升人才的强度。大力开展浏金计划,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每年组织民营企业家到双一流”建设高校学习深造,打造一支有开拓精神、前瞻眼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队伍。坚持市场导向,针对企业需求,健全政府统筹、企业为主、机构参与的培训机制,引导校企合作,推进就业前技能培训。(牵头单位:组织部、人社局、工商联)

(十八)激发人才的热度。开展湘商回归和返乡创业专项行动,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激励政策、搭建创业平台、优化创业服务,全面激发湘商、乡友返乡创业热情。(牵头单位: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

七、进一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

(十九)健全企业法治保障。开设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对涉企案件优先排期、审结,减轻企业诉累。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切实兑现胜诉权益,力争涉企案件执结率稳居全国、全省前列。(牵头单位:法院)

(二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县(市)建设,积极推动专利侵权纠纷和案件快速处理。(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二十一)提升援企法律服务质量。积极探索产业链+法律服务工作模式,深化涉企纠纷化解,建强总商会商事调解中心,探索在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发挥微网格社会治理平台智治功能建立浏阳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公益顾问团,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普法宣传、合规培训等,提升企业获取法律服务的便利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严把涉企政策审查关口,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工商联、司法局、法院、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

八、进一步打响民营经济浏阳品牌

(二十二)打造先进制造业高地。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制定产业链推进计划,出台促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引进、培育和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打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大健康千亿级产业集群智能装备制造500亿级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经开区、工信局)

(二十三)打造世界花炮之都深入实施《浏阳市烟花爆竹产业高质量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全面落实《浏阳市打造世界花炮之都十条激励政策,支持花炮企业上规模、提品质、增效益、延链条,促进烟花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擦亮中国烟花之乡品牌,实现烟花爆竹产业能级倍增,三年内全产业链总产值超500亿元。(牵头单位:工信局、花炮产业发展中心)

(二十四)打造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标杆。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创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打造农产品品牌。拓展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空间,引入新兴业态,举办品牌活动,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旅游景区、旅游民宿、旅游度假区打响一河诗画满城烟花品牌。(牵头单位:文旅广体局、农业农村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二十五)打造湘赣边区域商贸消费中心城市。提升商贸流通服务业竞争力,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整合商贸、旅游、教育、医疗等资源,推动吃、住、行、游、购、娱全链条融合,开展房地产、汽车、美食等系列促消费活动,建设湘赣边区域商贸消费中心。落实《推动浏阳蒸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培育浏阳蒸菜产业链,擦亮中国蒸菜之乡品牌。(牵头单位:商务局、发改局)

九、进一步浓厚亲商重商良好氛围

(二十六)弘扬企业家精神。定期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大会,支持将民营企业家纳入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推荐范围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不断浓厚重视民营经济、支持民营企业、尊重民营企业家的氛围,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活力。(牵头单位:市委办、组织部、统战部、政府办、发改局、总工会、工商联

(二十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企业服务专员作用,全面助企纾困。在服务联系企业过程中,严禁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严禁公私不分、假公济私或损害企业利益,严禁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牵头单位: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中心)

十、进一步强化保障机制

(二十八)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细化量化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

(二十九)强化政策落实。构建政策找企业机制,加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深化惠企政策一件事一次办即享改革,用好长沙惠企通平台,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应享未享提醒、送政策上门等服务。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政策兑现,确保企业早享受、政策早见效。

(三十)强化督查考核。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建立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约谈机制,对办理民营企业反映问题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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