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社保·每周一课】到达退休年龄时,职工养老保险未满十五年怎么办?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缴费满15年,退休时才能领取养老金。但是,由于部分参保人员年龄大、参保晚,流动打工、中断缴费等原因,到达退休年龄后才发现,自己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时间合计不足15年。
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2011年7月1日,
我们国家出台实施了《社会保险法》,
这是一个分界点。
第一种情况,您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并缴费的,到达退休年龄不满足缴费年限要求,请继续缴纳,直至满15年。
第二种情况,您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就已参保缴费,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长沙市退休一次性补缴业务办理:
办理条件:确定待遇领取地为长沙,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就在长沙参保并实际缴费,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
办理流程:凭个人身份证,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根据个人意愿开具对应缴费档次的补缴单;凭社保部门开具的补缴业务单据到相应税务部门缴费。若不符合办理条件,将当面告知原因。
温馨提示:因累计缴费年限计算包含个人视同缴费年限,需先去退休审批部门认定本人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
达到退休年龄,如果不愿意继续参保缴费,也不愿意一次性补缴,怎么办呢?
01方式一:
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02方式二:
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社保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政策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