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开福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9〕1号)、《长沙市养老机构补贴资金实施细则》(长民发〔2020〕23号)、《长沙市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资金补助实施细则》(长民发〔2019〕23号)、《长沙市民政局 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对疫情防控期间民政福利机构给予纾困政策扶持的通知》(长民发〔2022〕10号)和《长沙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长民发〔2019〕12号)等文件精神,申请拨付2022年下半年养老服务专项补贴。经机构申报、区民政局审核,需拨付养老服务各类补贴资金共计708.2666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388.0346万元,区级财政资金320.232万元,区级资金从2023年养老专项预算中列支,资金分类及时间段明细如下:
一、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力量连锁运营补贴、运营补贴、场地责任险。
(一)社会力量连锁运营补贴:2022年全区由第三方养老服务单位承担运营的3A、4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共有40家,拨付社会力量连锁运营补贴资金304万元,市区两级按1:1比例负担,资金来源:区级152万元,市级152万元(长财综指〔2022〕16号)。
(二)运营补贴:2022年下半年全区在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8家,拨付下半年运营补贴资金241万元(其中拨付至第三方运营机构219万元,拨付至街道22万元),市区两级按1:1比例负担,资金来源:区级120.5万元,市级120.5万元(长财社指〔2022〕56号4.0468万元,长财社指〔2022〕115号116.4532万元)。
(三)场地责任保险补贴:2022年下半年全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续保场地责任保险28个、新增投保场地责任保险6个,共投保34个,拨付下半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场地责任保险补贴资金6.4万元(区级不配套),资金来源:市级6.4万元(长财综指〔2021〕19号4.9万元、长财综指〔2022〕16号1.5万元)。
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
2022年全区正常运营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2家,拨付下半年运营补贴资金4万元,市区两级按1:1比例负担,资金来源:区级2万元,市级2万元(长财综指〔2022〕16号)。
三、养老机构疫情补助资金
从10月7日开始养老机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了封闭管理措施至今,全区养老机构确保了疫情防控安全,市民政局为全区13家养老机构拨付疫情补助24.72万元(区级不配套),资金来源:市级24.72万元(长财综指〔2022〕19号)。
四、养老机构安防装备补助资金
为有效防范民政福利机构治安风险隐患,补充各养老机构安防装备配置,市民政局为全区登记备案的民办养老机构及区社会福利中心按照1万元/家的标准,为全区13家养老机构拨付安防装备补助13万元(区级不配套),资金来源:市级13万元(长财综指〔2022〕19号)。
五、养老机构责任床位保险补贴、运营补贴
(一)责任床位保险补贴:2022年全区共有12家养老机构,根据机构内老人入住实际情况购买责任床位保险827床,保费13.23万元,按政策要求养老机构自行购买责任床位保险保费由市级补贴50%, 拨付各养老机构责任床位保险补贴6.61万元(区级不配套),资金来源:市级6.61万元(长财综指〔2022〕16号)。
(二)运营补贴:全区13家养老机构2022年7月至9月需拨付运营补贴75.92万元,市区两级按4:6比例负担,资金来源:区级45.732万元,市级30.368万元(长财社指〔2022〕56号)。
六、“老年餐桌”专项资金
(一)运营补贴:根据《2021年开福区“老年餐桌”服务项目推进方案》要求,拨付8个集中就餐点上半年运营补贴12万元,资金来源:市级12万元(长财综指〔2021〕10号7.5万元、长财综指〔2021〕14号4.5万元)。
(二)就餐补贴:依据机构上报及就餐系统后台数据统计汇总,需要拨付2022年7月至12月就餐补贴17.4366万元,资金来源:市级17.4366万元(长财综指〔2021〕10号4.7308万元、长财综指〔2021〕14号12.7058万元)。
(三)建设补贴:根据2022年老年餐桌建设推进方案,新河街道三角洲社区老年食堂已试运营达到3个月时间,拨付新河街道三角洲社区老年餐桌建设补贴3万元,资金来源:市级3万元(长财综指〔2021〕10号)。
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