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申请延期采矿许可证
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我要申请延期采矿许可证
二、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三、行使层级:省级
四、政策依据:在应急响应期间,采矿许可证或勘查许可证到期的,矿业权人向所在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后,除在生态红线或自然保护地内需要整体退出、存在违法采矿行为不能依法办理延续登记的矿业权外,其许可证有效期顺延至应急响应结束后一个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矿业权延续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0﹞5号)、《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矿业权延续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政策期限:疫情响应期间至疫情解除之日后一个月
六、申报条件:
1.不在生态红线或自然保护地内;
2.无违法采矿行为;
3.符合《长沙市非煤矿山依法整顿三年(2019-2021年)行动方案》和《长沙市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
4.采矿权所有人仍有已处置的矿产资源。
七、申报材料:
1.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报告(需有村、乡或镇政府、自然资源所、执法大队意见);
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金和占用费的凭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6.储量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储量年报)、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价款评估(询价)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以及相应的评审意见(含专家签名表)和储量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储量年报)的备案书;
7.办理人员身份证明;
8.采矿权出让合同;
9.市、县政府同意延续意见。
八、申报流程:
九、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全市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
十、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一、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十二、咨询电话:0731-88666432,0731-88665255
十三、监督电话:0731-88665078,12345
十四、兑现成果形式:采矿许可证备注顺延
十五、政策类别: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