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申请国际(地区)航空货运航线航班奖励资金

我要申请国际(地区)航空货运航线航班奖励资金

发布时间:2020-05-18 来源:开福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字体大小:

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我要申请国际(地区)航空货运航线航班奖励资金

二、实施主体: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

三、行使层级:市、区(县)级

四、政策依据:对2020年新开定期国际货运航线和纳入政策管理的已开定期货运航线,按执飞年度同类机型的最高标准给予奖励,本年度内不实行业绩考核;不定期货运航线按定期航线的50%奖励。(长政办发〔2020〕8号)

五、政策期限:2020年2月20至12月31日

六、申报条件:

1.与市政府物流口岸办签订国际(地区)货运航线航班开航协议的运营主体。

2.定期国际(地区)货运航线航班执飞满一个月,不定期国际(地区)货运航线航班按开航协议约定时间申报。

七、申报材料:

1.长沙航空口岸新开国际(地区)货运航线航班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长沙航空口岸国际(地区)货运航线航班统计表(分班次)(附件2);

3.长沙航空口岸国际(地区)货运航线航班统计表(月度)(附件3);

4.航线申报企业应提供经湖南空港实业机场货运分公司确认的执飞航司货邮舱单和海关报关单据;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承诺书(附件4);

7.航权时刻证明;

8.航线航班开通协议(复印件);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资料一式五份,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资料如有多页应加盖骑缝章。

八、申报流程:

申请企业向市政府物流口岸办提出申请--市物流口岸办组织海关、机场、财政、区(县、市)政府联审--第三方评审--市物流口岸联合市财政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下达省市奖励指标---市物流口岸办将奖励资金省市承担部分拨付企业,相关区(县、市)拨付承担部分至企业。

九、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我的长沙”小程序、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s12333.com/revision/)、长沙政府服务门户。

窗口办理:全市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

十、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一、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十二、咨询电话:0731-88665259 88665792、0731- 88665255

十三、监督电话:0731-88667993,12345,12366

十四、兑现成果形式: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十五、政策类别:财政奖补

1长沙航空口岸国际(地区)航空货运奖励资金申请表2长沙航空口岸国际(地区)货运航线航班统计表(分班次)3长沙航空口岸国际(地区)货运航线航班统计表(月度)4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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