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申请旅游文化企业税费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住房公积金)

我要申请旅游文化企业税费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0-05-18 来源:开福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字体大小:

一、事项名称:我要申请旅游文化企业税费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住房公积金)

二、实施主体税务部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行使层级:省、市、区(县)级

四、政策依据:1.支持受困企业渡过难关。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困难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影视娱乐(指电影放映、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行业的企业,当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依申请给予不低于50%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湘财税 〔2020〕7号)

2.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旅游文化企业可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12个月。(长文旅广电〔2020〕3号)

五、政策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六、申报条件:

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自用房产、土地。

2.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困难的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影视娱乐(指电影放映、文化艺术业、体育及娱乐业)行业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行业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纳税人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七、申报材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报告(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2.《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八、申报流程:

1.减免房产税申报流程: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申请减免税额50万以下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申请减免税额50万以上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签初审意见推送市税务局——市税务局核准

2.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申请减免税额50万以下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申请减免税额50万以上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签初审意见推送市税务局——市税务局复核并推送省税务局——省税务局核准

九、办理方式:

1.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通过电子税务局、上门办理等途径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

2.税务机关正式受理后尽快完成减免税核准

3.核准通过后,税务机关统一通过前台或后台运维修改相关税源信息,修改完成后通知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通过征前减免的方式实现税收减免。纳税人已申报纳税的,办理退税或税款抵缴手续。

十、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一、办理时限:各县市区局应及时受理纳税人的申请,原则上应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减免税核准,申报期内可核准当期的困难减免。

十二、咨询电话:12366、0731-88665255

十三、监督电话:12366

十四、兑现成果形式:

1.通过征前减免的方式实现税收减免;

2.纳税人已申报纳税的,办理退税或税款抵缴手续。

十五、政策类别:税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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