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申请降低疫情影响促进商贸流通相关补贴
一、事项名称:我要申请降低疫情影响促进商贸流通相关补贴
二、实施主体:区(县)商务部门
三、行使层级:区(县)级、长沙高新区
四、政策依据:
1.2020年1月23日起开门营业的企业,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个大型超市企业给予不超过6万元奖励;营业门店超过2家以上的连锁超市每家门店不超过3万元,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50万元奖励;给予总部在长沙的品牌连锁店营业企业按照单个门面2万元,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20万元奖励;
2.给予疫情期间积极参与抗疫的行业协会每个协会不超过10万元奖励;
3.商贸流通同行业税费和租金优惠政策,享受全市疫情期间其他行业同等待遇;
4.区县(市)政府组织或认定的,促销参与企业不少于20家的促销活动,每次活动不少于20万元补贴;
5.参与抗疫工作,发出行业倡议并提供行业数据报表及相关情况,积极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协助提供防疫物资或配合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重点行业协会,给予每个不超过10万元奖励。(关于印发《关于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商贸流通产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长商务发〔2020〕6号))
五、政策期限: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
六、申报条件:
详见具体申报通知,目前正在申报的有第一批申报项目(长商务发〔2020〕23号)(长沙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已公布),基本条件有:
1.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流通企业以及为商贸流通企业服务的社会组织等;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没有被列入长沙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
3.同一单位仅能选择一个支持方向申报。
七、申报材料:
每个项目分别有不同的申报条件,详见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长商务发〔2020〕23号文件通知
八、申报流程:
企业申报——区县(市)、高新区商务部门受理——区县(市)、高新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审核——第三方评审——市政府审定——结果公示——集中拨付
九、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全市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窗;各区(县)、高新区商务部门窗口
十、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一、办理时限: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
十二、咨询电话:0731-88665567,0731-88665792,0731-88665255
十三、监督电话:12345
十四、兑现成果形式: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十五、政策类别:财政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