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算说明

2019年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算说明

撰写时间:2019-02-04稿件来源: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

2019年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发展经济开发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省、市、区关于金霞经开区的决策和部署;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金霞经开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改革措施;组织编制金霞经开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金霞经开区的规划、建设和土地开发相关工作,按权限编制金霞经开区建设规划及重大专项规划;统筹区内项目建设工作,组织授权范围内基建项目的审批、审核。

3、负责金霞经开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统一产业规划布局,组织和协调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活动。

4、负责金霞经开区内企业的指导、管理、服务和监督,按权限对区内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审批、确认、备案管理,负责高新技术项目(企业)的申报,负责入园项目建设的全程服务;协调区内各企业、驻区机构与周边地区、单位的关系。

5、负责金霞经开区党群、组织、纪检监察、综合、信息、审计、统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财政收支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6、按规定和权限负责金霞经开区安全生产、环境和资源保护,协调区内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7、负责金霞经开区有关涉外事务,负责授权范围内合资企业的审核、审批;指导、组织、协调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8、承办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是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为中共开福区区委、开福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合署办公,为正处级单位。

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管委会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招商合作局,产业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务局;派出机构1个,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为长沙市开福区财政局的派出机构。人员情况:本单位2018年末园区编制数31人,在职人数29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75人;离退休人数4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另有青竹湖管委会2名行政人员在园区兼职、3名行政人员在园区挂职。预计2019年新招聘长期聘用人员1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5559.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059.6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559.69万元,增加42.24%,主要是体制财力测算及上年结转资金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43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284.3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18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3.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5.31万元,农林水支出12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2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355.09万元,住房保障182.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380.6万元,增加37.52%,主要原因是2019年园区将进一步打好“蓝天保卫战”“精准扶贫”“千人帮千企”三大攻坚战,加强对园区环境治理,加大招商引资强度,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43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284.36万元,占32.82%;科学技术支出4182.5万元,占12.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7万元,占0.05%;卫生健康支出163.67万元,占0.48%;节能环保支出6500万元,占18.91%;城乡社区支出1005.31万元,占2.92%;农林水支出1270万元,占3.69%;交通运输支出400万元,占1.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20万元,占8.7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355.09万元,占18.49%;住房保障182.3万元,占0.5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149.8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9230.7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信息化专项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OA系统建设、门户网站建设及运营等方面;宣传专项支出470万元,主要用于通过报刊、网络等宣传方式对外宣传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义务消防队、专家指导队、专职检查队工作;群众工作站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工作站信访维稳等工作;放管服改革专项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放管服政策的实施工作;保税中心工作经费支出787.92万元,主要用于保税中心工作运转;青竹湖工作经费支出267.47万元,主要用于青竹湖工作运转;经济发展事务支出3806.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级经开区、服务企业等工作;人才兴园专项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招聘工作;社会事务费用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落地、社区奖励、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招商专项支出66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节会、外出招商差旅费等;招商引资专项支出180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科技、知识产权专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培训、科技专利引导支持等工作;党建经费支出384万元,主要用于“两新”党建、党建阵地建设等工作;专项科研试制专项支出376万元,主要用于园区企业专项科研试制方面的支出;科研成果转化与扩散专项支出3806.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蓝天保卫战专项支出2500万元,主要用于水体污染等工作;生态保护专项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生态修复、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规划审查专项支出750万元,主要用于片区土地规划、景观交通规划、控规修编、施工图审查费等工作;项目建设支出255.31万元,主要用于青竹湖管委会项目建设;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支出1270万元,主要用于龙山县茨岩塘镇扶贫工作;公交车线路补贴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公交线路补贴;产业发展专项支出1980.9万元,主要用于园区产业发展配套等支出;外向型经济发展专项支出4374.19万元,主要用于外贸及跨境电商发展。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52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3.4万元,上升5.78%,主要是2019年园区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9.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4.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10.36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三公”经费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78.3万元,拟召开园情通报会、银企对接会等会议,人数预计约3000人,内容为加强园区与企业间了解,同时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与银行对接的平台;培训费预算74万元,拟开展党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保密等培训,人数约3500人,内容为开展工作业务培训以及为园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等培训;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支出,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99.7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9.7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6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43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9.81万元,项目支出29230.7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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