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撰写时间:2019-10-31稿件来源:团区委

2018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全区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和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全区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

(六)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七)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益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八)指导区属各级团组织开展共青团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本部门只有1个行政单位,无二级机构及内设科室纳入预算。本部门编制数 3人,在职人数3人,其中:在岗人数 3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1人;离退休人数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2018年机构无变化。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只有本级预算,没有其他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且无内设科室及二级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78.75万元,2017年相比,增加105.07万元,增长60.5%2018年度支出总计278.7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05.07万元,增长60.5%,主要是因为共青团改革运行机制更加注重直接面向青年等因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3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3万元,占45.90%;项目支出97.03万元,占54.1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8.75万元,2017年相比,增加105.07万元,增长60.5%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8.7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05.07万元,增长60.5%主要是因为财政收入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7万元,增长42.73%,主要是因为共青团改革中加强基层建设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54万元,占90.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37万元,占4.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4.94万元,占2.7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52万元,占2.5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7.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5.99万元,支出决算为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9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共青团改革丰富了青少年服务内涵,增加了服务举措。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共青团改革要求,增加了青少年服务内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共青团改革要求,增加了青少年服务内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1.19万元,支出决算为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36万元,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98%,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02%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3.3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均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3.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与上年相比减少0.09万元,减少52.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均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12人次,主要是用于机关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至2018 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团区委整体支出137.5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44万元,其中:青少年发展事务工作专项经费37万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经费2万元;足球赛工作经费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0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学一做”专题学习培训会议类开支,追加了单位运行费等。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培训人数0人;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开福区团委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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