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预算公开

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预算公开

撰写时间:2017-04-21稿件来源:区政务中心

2017年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职能职责
  (一)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个行政单位组成,无二级机构。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9 人,在职人数 10 人,其中:在岗人数10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8 人。
  (三)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集中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管理,并提供政务咨询、接洽、受理、审批、反馈等服务。
   3、负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街道、镇、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管理、协调、服务、指导、监督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受理、交办、督办政务中心窗口相关投诉。
   5、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
   6、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6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6.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1.1万元,主要是工资改革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数36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66.08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增加 151.1万元,增长7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6.0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65.2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 100.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窗口人员考核专项经费46.80万元,主要用于对驻窗工作人员的考核;法律顾问专项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律师指导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办工作经费4.00万元,主要用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务大厅网络维护专项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政务大厅网络、电脑的维护;集中办公及政务公开工作经费34.00万元,主要用于政务公开及集中办公;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运行经费5万,主要用于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运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局机关(行政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5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01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增长了公用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3.9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单位领导对预算执行严格把关,加强指出管理,厉行节约的原则。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开福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
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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