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福分局决算公开

2016年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福分局决算公开

撰写时间:2017-10-14稿件来源:原创

2016年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福分局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提高全区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协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组织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工作。

  3、负责依法监督全区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开展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负责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4、负责综合管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监督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5、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开展的监督检验行为实施监督。

6、负责组织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受理和处理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和申诉,负责受理和处理计量、特种设备的投诉和举报。 

(二)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及 0  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包括: 

(三)人员情况:部门编制数 7 人,在职人数 7 人,其中:在岗人数 7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6  人;离退休人数 0 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1、开展食品相关企业监管巡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年度完成对区12家食品相关产品2次专项监管巡查;食品安全宣传培训5次,抽检情况12次;

2、开展了“涉安”产品、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检查:多次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企业40多家,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以力保重点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

3、处理投诉举报96起,捣毁生产假冒窝点,收缴非法产品,保障广大消费者合同权益。

4、联合区工商分局开展农贸市场用衡器的专项整治,并举办农贸市场开办方负责人的培训工作会议,从市场在用衡器的管理上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营造一个放心消费和公平、诚信的市场经营环境。

5、组织33家企业参加“双创”标准化公共服务活动。

6、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的日常监管,对辖区内所有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开展了一次以上的巡查并建立了相应档案。

7、排查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隐患20处,督促整改18处,隐患闭环整改率90%;全年检查特种设备2056台(套),与各企业事业单位签订《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承诺书》30多份,书面下达特种设备督察意见指令书20份。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7.9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二)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8.4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43万元(人员支出110.9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5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0.18 %;项目支出75.0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9.82%。

决算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7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福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福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2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69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1.84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 6.54万元,下降72.10%,其中: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36万元,下降70.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7万元,下降75.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4万元,占7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9万元,占27.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质量检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6年,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福分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车改前保有量为1 辆,车改后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共    个单位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5批次、12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开福区质监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x
开福区质监分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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