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定,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开福、法治开福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與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区法学会。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是区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作为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维稳指导室、社会治理室、反邪教协调室和执法监督室。2022年,本部门核定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人数20人,其中:在岗人数20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1人;离退休人数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2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35.2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115.25万元,下降63.52%。主要是去年收入预算数包含了公共项目经费8637.1万元(全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险2180万元和直接上缴市财政的区公安分局天网四期工程经费、公安分局辅警、交警辅警费用约6457.1万元),今年收入预算数没有包含公共项目金额。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2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3.0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15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115.25万元,下降63.52%。主要是去年支出预算数包含了公共项目经费8637.1万元(全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险2180万元和直接上缴市财政的区公安分局天网四期工程经费、公安分局辅警、交警辅警费用约6457.1万元),今年支出预算数没有包含公共项目金额。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2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3.07万元,占18.01%;公共安全支出4,151.7万元,占7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6万元,占0.99%;卫生健康支出43.38万元,占0.83%;住房保障支出45.29万元,占0.8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26.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508.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万元,主要用于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平安建设智慧小区接入平台设备、区法制教育中心经费以及反邪教工作经费等方面;公共安全支出4,151.7万元,主要用于区公安分局工作经费、交警大队工作经费、公安特勤工作经费、治安处突工作经费以及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71.0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8万元,上升1.25%。主要是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导致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0.3万元,主要是区公安分局公安特勤申报年初预算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此为区公安分局特勤在册车辆,列支在区公安分局公安特勤专项经费中,不属于我单位名下公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人数180人,内容为总结表彰前一年的政法工作,部署本年全区政法工作;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应上级要求参与省市级组织的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参加省市级组织的各专项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7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0.7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2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5万元,项目支出4,508.7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