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2019年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撰写时间:2019-01-31稿件来源:开福区政法委

2019年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定,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开福、法治开福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與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区法学会。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是区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作为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设内设机构:维稳办和综治办。本部门行政编制13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数14人,其中:在岗人数14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1人;离退休人数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政法委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政法委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只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71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11.4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92.44万元,增长7.26%,主要增加因素有:区交警大队工作经费增加154.6万元;禁毒专项工作经费增加135万元;公安特勤工作经费增加90.7万元;增加扫黑除恶工作经费300万元;区公安分局上缴市财政辅警工作经费增加188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71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64万元,占3.55%;公共安全支出8869.17万元,占75.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0万元,占20.49%;住房保障支出26.68万元,占0.2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42.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269.1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公安辅警390人经费(上缴市)2528万元,公安分局天网一期建设经费(上缴市)941万元,公安分局工作经费1420万元,公安分局天网三期工程建设经费420万元,公安分局电子监控人员工资社保143万元,公安分局治安处突经费288万元,维稳综治工作经费481万元,反扒、国安、经侦、遗留办工作经费102万元,禁毒专项工作经费320万元,扫黑除恶工作经费300万元,交警大队工作经费1272.85万元,公安特勤队人员及运转经费653.32万元,全区巡防队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保经费2400万元(本级220万元,街道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218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2019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9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07万元,增长约6.8%,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人数130人,内容为总结2018政法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政法工作,预算经费拟作为会议资料印刷开支;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禁毒专项培训,人数50人,内容为学习禁毒业务知识;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的安排,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71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32万元,项目支出11269.1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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