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沙市开福区信访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本部门负责接待和处理到区委、区人民政府的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对区内重大信访问题的处理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了解信访动态,掌握社会动向,对信访中反映的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参谋和助手;指导基层的信访工作;承办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和1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包括开福区群众信访接待中心。本部门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数9人,其中:在岗人数9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4人;离退休人数5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本部门不设内设机构。已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的二级机构为开福区群众信访接待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开福区信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1158.1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58.1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90.15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安排了驻郑州工作组工作经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1158.1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1108.7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0.24万元,住房保障19.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90.15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安排了驻郑州工作组工作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158.1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08.77 万元,占 95.7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0.24 万元,占 2.61 %;住房保障支出19.1万元,占1.6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356.11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802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信访业务工作经费 支出 802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工作、进京赴省到市来区信访群众的接待、排查化解等经费支出、推进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化解以及信访救助经费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0 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 1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25.82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2.24 万元,上升 9.5 %,主要是主要是办公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 1 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0 万元,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 2.5 万元,拟开展 全区网络信访工作相关业务 培训,人数 185 人,内容为 学习湖南省信访信息系统操作流程及复查复核办法 ;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安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8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158.1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11 万元,项目支出 802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