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撰写时间:2018-10-12稿件来源:长沙市开福区信访局

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关于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八、关于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接待和处理到区委、区人民政府的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

2、负责对区内重大信访问题的处理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

3、了解信访动态,掌握社会动向,对信访中反映的倾向性

问题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参谋和助手。

4、指导基层的信访工作。

5、承办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及 1 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包括: 开福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 纳入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机关本级。

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10  人,在职人数 12 人,其中:在岗人数 11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4  人;离退休人数 4 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4 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610.86万元,比去年同期1110.33万元增加500.53万元,增长45.08%。支出总计1586.97万元,比去年同期1132.18万元增加454.79万元,增长40.17%。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9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25.87万元。

二、关于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10.8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100%。比2016年增加500.53万元,增长45.08%。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505.93万元,增长幅度47.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3.64万元,降低91.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28.23万元,增长272.23%

三、关于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86.97万元,比2016年增加454.79万元,增长40.17%。其中:基本支出293.09万元(人员支出274.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8.3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8.47%;项目支出1293.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1.53 %。本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4.51万元,增长28.22%,项目支出增加390.27万元,增长达43.19%决算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3.3万元,较调整预算数减少了2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整预算数增加了6.84万元:人员经费调整预算数增加了13.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减少了10.12万元;项目支出调整预算数增加了573.76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类项目调整预算数增加了573.76万元。

四、关于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10.86万元,比去年同期1110.33万元增加500.53万元,增长45.0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86.97万元,比去年同期1132.18万元增加454.79万元,增长40.17%。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9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25.87万元。

五、关于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86.97万元,比去年决算数同期增加454.79万元,增长40.1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8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09万元(人员支出274.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8.3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8.47%;项目支出1293.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1.53 %。本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4.51万元,增长28.22%,项目支出增加390.27万元,增长达43.1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586.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033.67万元增加553.3万元,增长53.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二是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7.78万元,支出决算为4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列入了信访实务,未在行政运行辅助项目体现。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23.76万元,支出决算为150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列入预算,因工作需要年中追加产生所致。

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该科目年初预算数12.36万元,决算数3.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待遇直接由社保发放。

4、行政单位医疗科目年初预算数41.34万元,决算数38.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人员变动(减少)的原因。

 六、关于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4.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8.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工资福利支出253.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41%;商品和服务支出16.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4%;其他资本性支出1.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6%

七、关于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25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数3.3万元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了公务接待行为。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52%,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③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未购置任何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因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本单位公务用车已全部被收回。2017年,开福区信访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车改前保有量为1辆,车改后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共0个单位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32批次、408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开福区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1万元,比2016年减少  3.42 万元,降低15.7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相关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开福区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在区财政部门的工作指导下,我局进行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自查工作。区财政对我局信访救助专项经费进行了重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2017年,我局妥善处理困难信访对象的问题,依法合理解决群众诉求,全力维护我区大局和谐稳定。每季度对信访救助情况进行汇总自查,确保救助到位,严防反弹。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开福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开福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评价从项目决策、资金使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项目绩效方面对信访救助专项资金进行自评。评价方法主要选择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的评价方法。2017年度,信访救助专项资金为困难信访对象的帮扶提供了资金保障,实现了区委、区政府要求的关于信访救助工作方面的目标,未出现任何违规操作现象。全过程绩效管理实施情况:2017年度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200万元,评价结果为“良好”。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长沙市开福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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