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信访局2016年决算公开

开福区信访局2016年决算公开

撰写时间:2017-10-24稿件来源:开福区信访局

2016年开福区信访局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本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接待和处理到区委、区人民政府的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2、负责对区内重大信访问题的处理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3、了解信访动态,掌握社会动向,对信访中反映的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参谋和助手。4、指导基层的信访工作。5、承办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及 0 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包括:。 纳入开福区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人员情况:部门编制数 8人,在职人数 12人,其中:在岗人数 11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2 人;离退休人数 4 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4 人。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信访督查考核、网络信访、复查复核、联席办等基础性工作,规范信访秩序。

2、开展进京赴省到市来区信访群众的接访送回、排查化解、查找劝返、疏导教育等工作,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3各特护期(敏感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防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发生。

4、实施信访救助,推进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化解

三、开福区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福区信访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10.3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100%。比2015年增加357.51万元,增长47.49 %。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49.51万元,增长幅度48.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77万元,增长26.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0.23万元,增长2.27%

(二)关于开福区信访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32.18万元,比2015年增加334.91万元,增长    42%。其中:基本支出228.58万元(人员支出200.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8.0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0.19 %;项目支出903.60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9.81 %。本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9.25万元,增长9.2%,项目支出增加315.66万元,增长达53.69%

决算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4.99万元,主要是调整预算数增加了113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整预算数增加了229.07万元:人员经费调整预算数增加了200.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增加了28.3万元;项目支出调整预算数增加了905.44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类项目调整预算数增加了905.4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开福区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3 万元,比2015年减少 3.5 万元,降低13.8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开福区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8.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3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5.47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27万元,下降27.16%,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金额为零。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8万元,下降43.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③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1    万元,增长38.0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的需要,但并未超过年初预算,今后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47    万元,占62.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万元,占37.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未购置任何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4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各项信访督查督办、群众工作检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6年开福区信访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辆(车改前保有量为1辆,车改后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35批次、415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在区财政部门的工作指导下,我局进行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自查工作。区财政对我局信访救助专项经费进行了重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1、项目自评组织情况。我局将绩效评价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由分管财务副局长李晓庆牵头负责,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落实项目自评具体工作人员为邱波、袁彬,确保绩效自评工作顺利进行。

通过自查财务凭证、账簿、报表,对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落实项目实施、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报送绩效自评相关材料。

2、项目年度预期绩效总目标:妥善处理困难信访对象的问题,依法合理解决群众诉求,全力维护我区大局和谐稳定。阶段性目标:每季度对信访救助情况进行汇总自查,确保救助到位,严防对信访对象实施救助后反弹上访。

3、评价结果。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开福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开福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评价从项目决策、资金使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项目绩效方面对信访救助专项资金进行自评。评价方法主要选择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的评价方法。2016年度,信访救助专项资金为困难信访对象的帮扶提供了资金保障,实现了区委、区政府要求的关于信访救助工作方面的目标,未出现任何违规操作现象

 

  通过自评发现我局预算管理方面仍存在以下问题:1.预算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年初预算不够精细。年初预算编制比较粗放,没有真正建立零基础预算编制体系,缺乏科学的定量分析。2.预算绩效管理缺乏专职专业管理人员。3.预算绩效考核体系指标还有待细化。

五、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详见附件

 

长沙市开福区信访局2016年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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