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福区委党校部门决算公开

2016年-开福区委党校部门决算公开

撰写时间:2017-10-26稿件来源:区委党校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本部门主要职责是1、培训科级领导干部、青年后备干部、公务员、社区(村)基层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入党积极分子,承办党委、政府举办的专题培训班、研讨班,开展多种形式的委托培训和合作培训;

  2、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以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3、围绕党委和政府制定的区域发展战略开展调查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开展决策咨询工作;

  4、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5、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组成, 

  (三)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10  人,在职人数 8人,其中:在岗人数  10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2  人;退休人员 1 人。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深入学习,广泛宣讲党路线、方针、政策

  1.加强理论武装。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领会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并贯彻落实到党校教学科研工作中。

  2.突出抓好五中全会精神教学。围绕主题制定教学计划、设置专题、开设班次、精选课程、组织实施,确保五中全会精神培训学习全面落实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

  3.积极开展宣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送党课下基层”活动,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重要战略决策和部署以党课的方式送到基层,全年不少于30场次。

  务实创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4.全力办好主体班次。按照全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集中力量办好党性修养提升班、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轮训班(约870人)、党务工作者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社区(村)书记、主任轮训班、公务员轮训班、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等主体班次。

  5.突出党性教育主线。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加强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党章和党纪党规教育、廉洁从政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教育、党史国史教育和世情国情省情市情教育。

  6.加大课程开发力度。与区直部门、街道密切合作,充分挖掘我区红色资源,开发具有开福特色的精品课程和本土教材。以清水塘中共湘区委员会旧址暨毛泽东、杨开慧故居——八路军驻湘通讯处旧址——湖南自修大学(船山学社)——湖南省工委旧址及长沙市博物馆、长沙市规划展示馆等地串联形成党性教育系列主题参观学习路线。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党性修养、党章、家风等教学专题的指导,新开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并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做好讲话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员头脑工作,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7.加强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加强与芙蓉北路街道江湾社区、东风路街道王家垅社区、清水塘街道四季花城社区、新河街道三角洲社区等4个“长沙市党员干部示范培训实践基地”的合作,建设党性教育示范基地。强化党性教育基地业务骨干的培训,不断提高党性教育水平。依托基地开展党性教育课题研究,及时总结实践经验,促进党性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

  8.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服务优良的要求,切实加强党校教学管理、物业管理和后勤管理,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党校基础设施建设,为学员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不定期召开基层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征求对党校开展培训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善教学的方式方法,提高办学水平。

  9.加强学员管理。坚持从严治校,按照作风建设的要求,加强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员管理,强化对学员的廉政教育,促进学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结合实际,不断增强科研参谋能力

  10.提升科研调研能力。重点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开展课题调研活动,确保有1项课题在省委党校立项。主动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课题研究,完成《湖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瓶颈与对策研究》《开福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等2个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做好《党校视窗》的编辑和发行工作,提升品质,努力提高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谋的能力。

  服务大局,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任务

  1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区委宣传部,利用“开福大讲堂”平台,邀请中央党校、延安干部学院、井冈山干部学院的专家教授为干部授课,内容主要以依法治国、形势政策、传统文化、反腐倡廉等课程为主。

  12.坚持做好群众工作。按照群众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板塘村的群众工作,结对联系、走访困难群众,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群众利益诉求、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问题。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文明创建、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

  改进作风,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

  13.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增强“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能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搞全体教师的理论水平。通过岗位历练、挂职锻炼、外出学习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拓展视野,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使青年教师尽快成长起来。同时,拟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1名骨干教师,充实党校教师队伍。

  三、区委党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委党校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315.64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100%。比2015年增加 123.4 万元,增长 40.67%。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影剧院中央空调、LED显示屏、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系统更换,追加了预算收入。

  

  (二)关于区委党校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303.45  万元,比2015年增加 123.4 万元,增长    40.67%。其中:基本支出 160.8 万元(人员支出144.78 元,机关运行经费  16.0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2.99 %;项目支出142.65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47.01  %。本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影剧院中央空调、LED显示屏、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系统更换,追加了预算。

  决算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38.63万元,原因是影剧院中央空调、LED显示屏、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系统更换。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开福区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6.02万元,比2015年减少  5.33 万元,减少33.27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人员,追减了相关运行经费等。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区委党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7.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17.48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5.5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43   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 5.1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 0 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  2.15 万元,下降  38.95  %,其中: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1.54 万元,下降 23.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0.6万元,下降     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5.1 万元,占    92.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43 万元,占 7.7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1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5.1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6年,区委党校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车改前保有量为 2 辆,车改后保有量为 1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43 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 5 批次、54 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用于开班培训市接送老师;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等行为,做好预算各项开支。

  五、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区委党校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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