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和条例;统一领导和协调区域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的任务,全面掌握一手资料,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搜集、整理、提供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咨询意见,实施统计监督,发挥统计信息参谋作用,进一步提高宏观经济调控水平。审核区直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通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指导各街道、镇、局和各企事业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参与搞好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及各街道(镇)的年度、季度考核与评价,负责全区数据评估认定工作。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区域统计信息工程和统计数据系统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本部门包含1个二级机构长沙市开福区统计普查中心。内设4个科室,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法规科及民调科。本部门核定编制数18名,在职人员18人,其中:在岗人数18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10人;离退休人数1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长沙市开福区统计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只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7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71.08万元,增长24.2%,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和公共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7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0.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1.08万元,增长24.2%,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和公共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7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0.95万元,占9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30.8万元,占3.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46.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3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公共项目支出等,其中:统计专项业务支出131万元,主要用于统计调查、统计监测、统计内网信息维护、社情民意调查等专项工作;公共项目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51.0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3万元,上升2.5%,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5.7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经费和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6.5万元,拟召开各类三类会议,累计人数700余人,内容为统计数据质量分析、重点企业座谈交流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验收会议等;培训费预算13.8万元,拟开展各类统计业务培训,累计人数1300余人,内容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培训、各专业统计制度、统计法培训等;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安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7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46万元,项目支出33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