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福区统计局决算

2016年开福区统计局决算

撰写时间:2017-10-25稿件来源:区统计局

2016年开福区统计局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和条例;统一领导和协调区域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的任务,搜集、整理,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资料,提供统计咨询意见,实施统计监督,发挥统计信息参谋作用,进一步提高宏观经济调控水平。审核区直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通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指导各街道、镇、局和各企事业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参与搞好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及各街道(镇)的年度、季度考核与评价,负责全区数据评估认定工作。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区域统计信息工程和统计数据系统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其二级机构主要职责为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各种普查,组织指导全区基本单位等经常性统计工作。

(二)部门设置: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及1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包括:开福区统计普查中心。纳入开福区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开福区统计普查中心。

(三)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8人,在职人数17人,其中:在岗人数17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10人;离退休人数1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加强监测,统计服务功能不断提升

  1、围绕热点做好专题研究。2016年,我局继续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紧紧围绕经济热点和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专题调查和分析研究,提出观点鲜明、参考价值较高的统计分析报告。撰写了《开福区规模工业运行趋势预警分析》、《关于全区2016年度“四上”服务业单位申报情况的预警分析》、《开福区服务业发展情况分析》、《开福区2016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分析》、《2015年开福区GDP能耗分析》等专题分析7篇。其中,《开福区规模工业运行趋势预警分析》、《关于全区2016年度“四上”服务业单位申报情况的预警分析》获区领导指示。参谋职能不断深化。

2、强化对考核数据的监测评估。(1)加强对市对区绩效考核主要经济指标的预警预测。市对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由统计局负责提供数据的指标共6项,其中单独计分的4项,共8分(另有2项指标,与其它指标打捆计分,不单独计分)。我局认真研究考核办法,每季对指标运行情况进行了预警分析;加强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当前服务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预警。(2)做好服务业发展专项考核数据监测。加强对服务业发展考核涉及的服务业增加值及增速、服务业从业人员情况等专项考核指标的运行监测,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数据情况并预警。(3)加强月度经济形势分析。每月对全区重点经济指标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按月发布数据通报,方便各极领导及时了解本区域内各项经济指标运行情况。

3、其他服务工作。(1)积极主动协助做好有关民意测评工作,组织开展2016年度社会公认度评估问卷调查活动,了解社会各界对全区各有关单位依法行政和服务工作等方面的满意度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征求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2)做好街道“十强十快”评比指导工作。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各街道、乡镇的综合性考核是由统计部门具体执行的。对此,我局加强对街、镇的指导,在全市“十强十快”街镇评比中,沙坪街道被评为“十快”街道(2015年)。

(二)“四个到位”,农业普查稳步推进

(1)机构人员到位。已报请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的通知》(开政发[2016]04号),成立了由副区长朱江任组长,区政府办、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等10个区直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开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区普查办选聘了3名责任心强、熟悉普查工作、具有一定普查经验的高素质人员。各涉农街道办事处也设立了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经费保障到位。已报经批准由区财政安排了2016年区级普查经费50万元。并已要求各街道对农业普查经费要给予保证,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足额到位。(3)宣传营造到位。今年9月18日开展了以“农业普查福到农家”为主题的统计开放日活动,长沙晚报和三湘都市报都进行了报道。12月还将开展农普宣传月活动,以多种形式为全区第三次农业普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4)日常工作到位。区普查办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信息,主动开展工作,定期向市里报送“三农普”工作开展情况旬报,同时加大了与涉农街道的联系,农普试点、两员培训等各项普查准备工作均顺利进行。

(三)夯实基础,日常工作有条不紊

(1)健全服务业统计网络。围绕服务业发展考核,健全服务业统计网络。加强服务业业务培训,提高服务业统计人员素质。(2)完善报表制度。注重联网直报工作规范,全区各专业直报率均达100%;完善区、街道、社区(村)三级统计网络;加强台账规范和机表一致等检查力度,全面规范基层工作。(3)加强名录库维护。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目前已对国税、地税、质监2015年度新增(注册资本250万元以上)和2016年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约5000家单位名录进行了维护。(4)抓好日常业务。切实做好了文化产业调查、劳动力调查、旅游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采购经理调查等日常调查工作。(5)加强统计证继续教育工作。2016年共组织258人参加统计证培训考试,培训时长、培训内容上均有较大突破。(6)加强信息报导。全年共撰写工作动态信息70多篇,其中49条被长沙市统计局采用。

(四)依法治统,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今年,我局在扩大法制宣传、加大执法力度两方面狠下功夫。依托统计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以发放手册、现场咨询、播放资料等形式,将法制宣传生动化、通俗化,增强人们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为统计工作注入正能量。严格执行检查流程,做到持证执法、规范执法。2016年对全区20家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对5个街道开展了统计巡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区统计工作。持证执法,今年共组织8人参加了由区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证培训和考试,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五)班子建设成效进一步提高

一是坚持把讲学习作为提高班子思想政治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根本途径。将“两学一做”活动同统计职能和重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同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紧密结合起来,以抓好统计的新成绩检验活动开展成效,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果;二是坚持把讲团结作为提高班子战斗力,增强整体凝聚力的主要方法。班子成员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具有良好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三是坚持把讲原则作为加强班子作风建设,不断塑造良好形象的重要手段。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事项决策过程中,班子成员认真讨论研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班子成员讲原则,讲奉献,严于律己,营造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多年来未发生任何违纪违法问题。

三、开福区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福区统计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87.6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100%。比2015年增加57.65万元,增长 13.4%。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关于开福区统计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1.69万元,比2015年增加26.97万元,增长6.8%。其中:基本支出286.01万元(人员支出262.35元,机关运行经费23.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7.82%;项目支出135.6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2.18%。本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决算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61万;项目支出增加29.68万是由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开展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统计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6万元,比2015年增加 2.81万元,增长13.47%。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党建运行费等。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0.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38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 7.60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08万元,增加10.8 %,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万元;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2万元,增加1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新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工作③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6万元,占69.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8万元,占30.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7.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7.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统计检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6年,统计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车改前保有量为2辆,车改后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普查中心共2个单位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20批次、43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是跨年度项目,项目还没完成。

五、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市开福区统计局2016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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