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撰写时间:2019-01-28稿件来源:开福区食药监局

2019年长沙市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企业负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

建立全区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和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组织对食品药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国家和省、市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以及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检查,按规定做好违法广告处理移送工作。

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检并发布质量公告。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负责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

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

指导街道食药监管所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查检查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区)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1个二级机构,16个区食药监局派出机构组成。

行政单位: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正科级行政机构,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管理科、政策法规科、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药械化安全监督科6个职能科(室)。

二级机构:开福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为区食药监局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6个派出机构:包括望麓园食品药品监管所、清水塘食品药品监管所、湘雅路食品药品监管所、伍家岭食品药品监管所、新河食品药品监管所、东风路食品药品监管所、通泰街食品药品监管所、四方坪食品药品监管所、芙蓉北路食品药品监管所、洪山食品药品监管所、月湖食品药品监管所、浏阳河食品药品监管所、秀峰食品药品监管所、捞刀河食品药品监管所、沙坪食品药品监管所、青竹湖食品药品监管所。

人员情况: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7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纪检组长1名,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专职副主任1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1名,在职人数75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14人,局聘人员30人。退休人员5人。

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二级机构开福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16个区食药监局派出机构均已纳入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

2、开福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3、16个区食药监局派出机构:望麓园食品药品监管所、清水塘食品药品监管所、湘雅路食品药品监管所、伍家岭食品药品监管所、新河食品药品监管所、东风路食品药品监管所、通泰街食品药品监管所、四方坪食品药品监管所、芙蓉北路食品药品监管所、洪山食品药品监管所、月湖食品药品监管所、浏阳河食品药品监管所、秀峰食品药品监管所、捞刀河食品药品监管所、沙坪食品药品监管所、青竹湖食品药品监管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19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95.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0.7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因此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195.3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7.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1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0.76万元,增加2.26%。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因此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19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7.02万元,占9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9万元,占0.91%;住房保障支出129.15万,占4.0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128.32万元,主要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67.0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食堂伙食补助支出46.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食堂用餐费用等方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开展食品安全、“两品一械”专项整治、案件查办等方面;食品药品安全培训经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业务培训,加强食品药品执法人员、监管人员队伍能力建设,对食品药品经营主要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增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等方面;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经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年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2019年度明厨亮灶项目经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市文件要求,预计对辖区范围内的事企业单位食堂“明厨亮灶”统一对接全市远程监管平台等方面;2019年农贸市场(超市)快检测室建设及检测外包服务项目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农贸市场(超市)快检测室及检测外包服务等方面;2019年小餐饮“透明厨房”提质改造项目经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市文件要求,对辖区内透明厨房提质改造的小餐饮进行资金配套补助等方面;基层所及基层能力建设经费支出80万,主要用于根据市要求建设基层所,加强街道、社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等方面;监管所水电物业费等经费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16个派出机构监管所的办公运行场地水电物业开支等方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险经费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居民统一购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险等方面;农贸市场专项管理经费支出42.6万元,主要用于农贸市场监管考核奖励等方面;社区信息协管员经费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文件要求基层社区协管员费用开支等方面;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全市要求部署,完成创食品安全城市各项工作任务等方面;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开福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工作等方面;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文件要求,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者进行奖励等方面;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经费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检验检测,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检测任务,同时加大我区评价性抽检的力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以及二级机构、派出机构的机关运行经费228.4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98万元,上升1.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以及二级机构、派出机构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8万元,拟召开党建、业务工作会议等,人数585人,内容为十九大精神学习、“七一”党建、党章学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部署等;培训费预算40万元,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业务培训,人数3000人,内容为食品生产及其相关产品生产食品安全培训、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培训、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培训、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培训、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培训、药品监管培训、日常监管培训、执法办案培训、政策法规培训、药械化不良反应监管培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培训、参加省、市开展的业务培训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3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19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8.32万元,项目支出1067.0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公开以下报表,包括: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详见附件: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长沙市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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