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

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

撰写时间:2017-10-24稿件来源: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企业负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建立全区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和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对食品药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国家和省、市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以及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检查,按规定做好违法广告处理移送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检并发布质量公告。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负责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街道食药监管所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查检查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区)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

(二)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  1 个二级机构及16个区食药监局派出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包括:开福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16个区食药监局派出机构:望麓园食品药品监管所、清水塘食品药品监管所、湘雅路食品药品监管所、伍家岭食品药品监管所、新河食品药品监管所、东风路食品药品监管所、通泰街食品药品监管所、四方坪食品药品监管所、芙蓉北路食品药品监管所、洪山食品药品监管所、月湖食品药品监管所、浏阳河食品药品监管所、秀峰食品药品监管所、捞刀河食品药品监管所、沙坪食品药品监管所、青竹湖食品药品监管所。纳入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开福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16个区食药监局派出机构:望麓园食品药品监管所、清水塘食品药品监管所、湘雅路食品药品监管所、伍家岭食品药品监管所、新河食品药品监管所、东风路食品药品监管所、通泰街食品药品监管所、四方坪食品药品监管所、芙蓉北路食品药品监管所、洪山食品药品监管所、月湖食品药品监管所、浏阳河食品药品监管所、秀峰食品药品监管所、捞刀河食品药品监管所、沙坪食品药品监管所、青竹湖食品药品监管所

()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76  人,在职人数 72 人,其中:在岗人数 72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7  人;离退休人数  1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1 人。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1、食品监管;2、药品监管;3、食品安全专项整治;4、药品安全专项整治;5、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根据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做好日常工作,完成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584.9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100%。比2015年增加 1142.84万元,增长72.11%。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15年年底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增加,人员和项目大量增加,本年度收入大幅度增加。

(二)关于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16.33万元,比2015年增加1242.98万元,增长76.9 %。其中:基本支出 945.56万元(人员支出 847.69   元,机关运行经费97.87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58.5 %;项目支出 670.7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1.50%。本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年底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增加,人员和项目大量增加,本年度支出大幅度增加。

2016年,开福区财政局批复部门年初预算为40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5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0.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3万元)、项目支出162万元。2015年人员经费支出123.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5万元,项目支出239.9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与2015年决算的基本支出相差108.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5年年底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增加,人员和项目大量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在年中进行预算追加。2016年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与2015年决算的项目支出相差77.9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共项目的预算在年初没有分配到具体单位,体现在预算追加中。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87 万元,比2015年增加88.37万元,增长 90.29 %。主要原因2015年底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增加,人员和各项目大量增加,追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50.96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6.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 1.79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 4.23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34 万元,增加 6 %,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1.11万元,下降20.7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③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5 万元,增加426.4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底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增加,人员和各项目大量增加,公务接待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4.23 万元,占 70.2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9万元,占29.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4.2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检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6年,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车改前保有量为  1  辆,车改后保有量为 1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7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共1个单位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 9批次、23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2016年预算编制,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专项绩效目标申报,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按照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保用效益,推动了预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区财政对2016年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创食品安全城市专项经费进行了重点资金绩效评价。

五、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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