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开福区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撰写时间:2022-06-13稿件来源:开福区审计局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的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区级审计、财政经济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1)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派出(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区属国有企业、区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8.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0.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区审计系统的应用。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机构设置

本部门包括长沙市开福区审计局局本级、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预算执行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法制科、政府投资审计科)和二级机构1个(开福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开福区审计局部门本级和开福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所有局本级、内设机构和二级机构全部纳入开福区审计局部门预决算统一核算。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9人,在职人数19人,其中:在岗人数19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8人;离退休人数4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开福区审计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开福区审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0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7.6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5.87万元,上升4.11%。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关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0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7.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5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5.87万元,上升4.11%。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关收入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0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7.72万元,占83.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41万元,占8.31%;卫生健康支出34.91万元,占3.85%;住房保障支出39.58万元,占4.3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61.0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46.5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万元,主要用于金审三期工程建设和电脑设备购置;审计系统内统一组织的培训支出;审计外勤经费支出;经济责任审计、行业审计、指导内审项目等支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专家工资及日常运营支出;开展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审计项目等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费用支出等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进行职业年金纪实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长沙市开福区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58.1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4万元,上升5.71%。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关收入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长沙市开福区审计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0.2万元,主要是贯彻落实机关“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相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减少相应工作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10万元,拟开展干部职工审计业务培训,人数19人,内容为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资料费、餐费、场地费、授课费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3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0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03万元,项目支出246.58万元。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123001审计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