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撰写时间:2022-06-13稿件来源:开福区司法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区政府办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办区政府、区政府办及其各部门、各街道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街道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和参与区政府重大合同履约问题的处理;指导全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区属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车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及1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为开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开福区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行政复议科(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应诉科(政府合同管理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

(二)人员情况:开福区司法局行政编制数46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行政编人数47人,事业编人数4人。其中:在岗在编人数51人;聘用人员 36人;其他人员1人;离退休人数11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11 人。人员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40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4.7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1.45万元,上升3.06%。主要是在职人员人数较去年增加3人,导致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40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164.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3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1.45万元,上升3.06%。主要是在职人员人数较去年增加3人,导致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40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7万元,占1.53%;公共安全支出2,164.07万元,占8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7万元,占4.14%;住房保障支出104.38万元,占4.3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726.2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78.5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员工资及补贴等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35.8万元,主要用于其中:法律援助办案经费78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业务必需的费用、办案补贴及业务培训等;普法经费5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多形式、多媒介的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活动及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等;司法所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等职能工作;防纠纷激化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处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强化重点人群管理服务等;人民调解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调解队伍培训、典型案例编撰和调解案卷考核评比等工作;专职调解员工资经费18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专(兼)职调解员工资,缴纳专职调解员保险、公积金等;医调中心运行经费51.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宣传活动,组织专家研判分析咨询以及医调中心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等;社区矫正经费57.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培训和重点人员跟踪辅导等、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建设和运行维护以及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监管等其他刑罚执行活动;安置帮教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人员慰问走访、入监帮扶活动开展以及安置帮教过渡性基地社会共建工作等;法治专项经费19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执法部门人员培训、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其他依法行政指导监督工作;政府法律顾问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咨询论证等工作;代理诉讼经费81万元,主要用于代理区政府本级履行行政应诉、承办行政复议等工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万元,主要用于补缴2022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110.1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25万元,上升13.67%。主要是在职人员人数较去年增加3人,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1.9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比去年预算增加0.5万元,主要是我区“智慧矫正”建设和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省内外相关单位学习、交流频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比去年预算增加1.4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仅1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用车需求较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8万元,拟召开半年度总结及年度总结表彰会议、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创建部署等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年初工作部署、半年度总结及年度总结表彰、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暨法治政府建设创建部署等;培训费预算11万元,拟开展组织法律援助、依法行政、复议应诉、社区矫正、普法与依法治理等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法律工作、普法讲师团、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文字综合能力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8.0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1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40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6.21万元,项目支出678.5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2022年开福区司法局预算表.xls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