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司法局2015年决算公开

开福区司法局2015年决算公开

撰写时间:2016-09-05稿件来源:开福区司法局

2015年开福区司法局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开政办发【2011】2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域内各级、各行业、各部门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对外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

(三)领导、管理司法助理员和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

(六)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市场。

(七)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八)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纪检监察工作。

(九)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财务物资装备。

(十)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区)县级人民政府司法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

(十一)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和法律“六进”等活动,创新基层法治文化载体,下沉基层法治宣传力量,全面提升全区公民法律素养,有力推进法治开福、法治长沙和法治湖南建设。

2、加强对困难刑满释放和劳动教养的慰问走访、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等帮扶措施。

3、主要加强对人民调解、矫正帮教、法制宣传工作人员等培训;对矫正帮教人员进行走访、心理疏导、慰问、帮扶等管理;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在辖区内加强人民调解和公益法律服务的开展。

4、开展好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监狱委托开展的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评估程序,客观出具评估意见,科学分析采信结果。运用手机定位、电子围墙、电子腕带、指纹识别等科技手段加强科学监管。

5、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使所有符合条件、需要法律援助的人都能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援助。

三、部门及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和16个司法所组成。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40人,在职人数34人,其中:在岗人数34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5人;离退休人数9人,其中:退休人数9人。

四、部门及单位支出决算情况

1、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8045976.16元,支出总计7817695.36元,其中,基本支出3,980,409.43元(人员支出3,776,832.57元,机关运行经费203576.86元),项目支出3,837,285.93元。

2、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105675.83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1529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74146.83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元。

 

 

 

 

开福区司法局2015年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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