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撰写时间:2022-06-13稿件来源:开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有关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有关行政诉讼。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现状及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预测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   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的相关工作,促进我区各民族经济、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负责民族的有关统计工作; 负责民族成份的鉴别、更改和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审核工作。

4、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使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我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清真“三食”的生产经营。

5、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协助有关部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6、承担推动宗教组织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工作,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7、负责骨干宗教教职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和帮助宗教场所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 办理宗教组织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承担向人大、政协推荐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工作。

8、负责指导街道的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支持、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

10、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族宗教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一个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组成,未设二级机构,已纳入预算的只有部门本级。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4人,在职人数6人,其中:在岗人数6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2人;离退休人数2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开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开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9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4.1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66万元,上升4.11%。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9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66万元,上升4.11%。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2万元,占77.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7万元,占13.33%;卫生健康支出8.36万元,占4.31%;住房保障支出8.68万元,占4.4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65.6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8.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工作经费14.25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特色村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民族联谊会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维稳工作;宗教工作经费14.2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维稳、宣传教育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长沙市开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12.7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3万元,上升0.24%。主要是工会会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长沙市开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持平,原因为近两年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开展民族宗教界人士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政策、法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61万元,项目支出28.5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长沙市开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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