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福区金融办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开福区金融办部门预算说明

撰写时间:2017-04-25稿件来源:开福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职能职责
(一)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个行政单位及0 个二级机构组成。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6人,在职人数  6人,其中:在岗人数 6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0 人;离退休人数0  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人。
(三)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1、金融产业培育。负责制定和实施区域金融业发展规划,制定和落实促进区域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以及金融产业招商推介、服务等。
2、金融行业监管。负责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的初审、监管、风险防控和市场退出工作。
3、资本市场建设。负责区内企业上市辅导、服务和搭建金政企对接平台
4、负责长沙金融商务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区金融业联合会的业务指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开福区金融办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开福区金融办部门本。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预算数313.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13.88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4万。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3.2万,对个人的家庭补助增加0.9万。公共项目部分增加了一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经费)为90万。
(二)支出预算,2017年预算数313.8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13.8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1.18万,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万,事业性业务专项80万,公用专项90万。本年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154万元,增加9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3.2万,对个人的家庭补助增加0.9万。公共项目部分增加了一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经费)为90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3.88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 143.88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7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公共)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经费90万元,(部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30万元,金融产业培育经费25万元,金融监管工作2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局机关(行政单位)以及二级机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  0 万元,增加0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 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开福区金融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5 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开福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金融办政府采购预算表.xlsx
2017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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