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福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开福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撰写时间:2017-04-27稿件来源:区机关工委

2017年开福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及  0 个二级机构组成。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4 人,在职人数 9 人,其中:在岗人数 9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0  人;离退休人数 3 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3 人。

(三)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1.制定区直机关工委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的工作,负责向区委汇报区直机关党组织建设情况。

2.领导和组织区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理论学习,搞好党务工作人员理论、业务培训。

3.领导区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结合机关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领导区直机关各党委组织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4。领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管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正确决策、改进工作、干部任用当好参谋,提供服务。

5.审批区直机关工委所属的区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设置、换届选举;负责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正、副书记、支委会的审批、任免事项;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审批工作和党费的收缴及管理工作。

6.领导区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区直机关纪委)的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党委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审批权限规定范围,审核呈报和审批违反党纪的党员的党纪处分。

   7.领导区属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区直机关所属部门的干部、职工年终考核评先、统战和普法工作以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区直属机关所属部门的退休干部工作。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机关工委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机关工委本级。

、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预算数23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9.2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5.5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专项经费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数23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82.85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2.86万元,住房公积金14.29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增加54.95万元,增长0.2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专项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9.2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14.2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机关退休党支部管理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机关退休党支部工作等方面。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方面。女职工体检及保险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为区直机关女职工购买特殊疾病保险以及未成年子女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方面。区直机关作风工作经费3万元,用于区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局机关(行政单位)以及二级机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4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09万元,增加39%。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4.6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1.42万元。无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经费减少3.2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机关工委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开福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17年预算公开表_(118001)长沙市开福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 (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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