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福区检察院预算公开

2016年开福区检察院预算公开

撰写时间:2016-02-10稿件来源:开福区检察院

 2016年开福区检察院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单位性质是司法机关,主要职能范围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环境

2、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

3、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提升队伍执法形象

三、部门及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机构组成。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83人,在职人数 87人,其中:在岗人数 87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39人;离退休人数21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21人。

四、部门及单位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 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19,659,000.00元,其中人员支出14,692,866.60元,机关运行经费3,084,600.00元。

2、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62400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48000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576000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元。

开福区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表.XLS
开福区检察院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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