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撰写时间:2019-10-31稿件来源:开福区司法局

2018年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配套制度;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建议;负责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情况的具体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二)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法制专家库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区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行政行为以及签订的合同协议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和论证,提出法律建议;受区政府委派参与涉及政府或需要政府出面协调的经济、民事等争议处理;受区政府委派办理区政府作为诉讼当事人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或其他非诉法律事务;承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推广落实,对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的法律顾问进行管理。

(三)负责推行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工作。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负责区政府各部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依法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工作,负责全区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对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进行指导,受理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

(四)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区政府办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以及区政府、区政府办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申请;负责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对规范性文件之间的相互冲突和矛盾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负责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的更新和日常管理。

(五)承办区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依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意见或建议;办理由区政府直接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由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有关规范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七)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教育、理论研究以及对外法制业务交流;负责开福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和维护。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法律审查科、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科、复议应诉科

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6人,在职人数6人,其中:在岗人数7人,包括在职在编人员6人,政府雇员1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4人;离退休人数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单位本级

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表

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61.74万元,2017相比,增加59.34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随着工作量的增加而增加。2018财政拨款支出357.23万元,2017相比,增加54.83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法务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7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9万元,占30.2%;项目支出249.44万元,占6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61.74万元,2017相比,增加59.34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随着工作量的增加而增加。2018财政拨款支出357.23万元,2017相比,增加54.83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法务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7.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83万元,增长15.3%,主要是因为法务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7.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9.52万元,占92.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6万元,占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1万元,占2.55%;住房保障支出9.34万元,占2.6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8.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8.64万元,支出决算为8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求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24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法务项目支出增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增多。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求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1.08万元,支出决算为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求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56万元,支出决算为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求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0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也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要求,厉行节约办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41万元,减少(增长)10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要求,厉行节约办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也无增减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没有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没有接待来访团组来宾。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没有支出,截至2018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政府法制工作,较好地履行本单位的职能,资金使用情况较好。(详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1万元降低7.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6.93万元,用于法制建设会议,人数752人,内容为一般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有关会议,项目支出6.77万元,主要用于法律疑难问题研讨、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问题讨论。开支培训费8.48万元,用于法制建设培训,人数850用于,内容为一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人员、政府合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培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开福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部门政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部门政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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