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开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决算说明

2015年开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决算说明

撰写时间:2016-09-05稿件来源:开福区法制办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职责。

  2、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推广落实,对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的法律顾问进行管理职责。

  3、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的更新和日常管理职责。

  4、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职责。

  5、全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和维护职责。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待省、市的实施方案出台后,结合开福区的区情,起草我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

  2、全面履行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督促、指导,推进各级行政机关的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3、围绕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结合开福区的实际情况,代区政府起草并提请出台《开福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完善区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4、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区政府获评全市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区政府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继续加强对区直各部门、街道创建开福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指导,适时提请区政府评定一批开福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提升各区直部门、街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我区依法行政工作不断走在前列。

  5、按照《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区直部门、街道法制机构和法制工作人员的指导,强化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的联系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加强法制工作的人、财、物保障,大力推进主要负责人主管政府法制工作和法制机构人员特别是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准入的要求。落实法律审查、公众参与、评议考核等政府法制工作机制,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法治化。

  6、坚持举全办之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黄兴北路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火车北站棚户区改造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和金鹰片区、金霞片区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对政府依法作出的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从程序和实体上严格审查把关;对征收拆迁工作中的疑难法律问题认真研究,寻找破解难题的法律依据和方法,确保重点项目征收拆迁依法高效推进。

  7、切实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能,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法律参谋和法律卫士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完善政府重大法律事务处置机制,高效处置各类政府涉法事务。依法、及时、客观提供法律意见,切实为区域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以及领导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有效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

  8、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认真落实《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开政办函〔20158号)和《开福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开政办发〔20152号)的要求,加强对开福区法律中介服务库的日常管理,适时对法律中介服务库内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动态调整,积极引导法律顾问为区政府及各区直部门、街道、项目指挥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推动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9、着力规范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完善内部法律审查工作程序,提高审查人员审查技能与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合同审查效率和质量,继续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合同履约管理,针对政府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突破,强化政府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状态,跟踪进行法律指导和服务。

  10、扎实做好政府权力清单管理和调整的法律审查把关,对于因部门机构设置调整、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等因素,引起区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检查六类行政职权清单内容需要调整的,及时对调整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厘清部门职能,明确责任边界,推动政府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有效落实。

  三、部门及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5人,在职人数6人,其中:在岗人数6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5人。

  四、部门及单位支出决算情况

  1、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2040220元,支出总计1987090.99元,其中,基本支出726651.99元(人员支出610272.06元,机关运行经费116379.93元),项目支出13091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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