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福区编办部门预算公开

2017年开福区编办部门预算公开

撰写时间:2017-04-25稿件来源:开福区编办

2017年开福区编办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职能职责

(一)部门设置。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及  2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包括:开福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福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6  人,在职人数7人,其中:在岗人数7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2   人;离退休人数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三)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各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并检查监督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3、研究制定全区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核准等级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查处违规行为;

5、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调整,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

6、承担区直机关和金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统发工资、医疗保险等事项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的审核工作;

7、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研究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建设,参加修改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市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开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本级

2、开福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3、开福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开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归口管理、面向全分配的域名注册费大编委会议经费机构改革与实名制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年检及公告、事业单位培训改革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8.87万元,主要是由于新增一名在职职工及人员工资提标,公车改革等

(二)支出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数1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4.2万元,专项经费支出30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增加68.87万元,增长7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名在职职工及人员工资提标,公车改革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34.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 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域名注册费8万元,大编委会议经费2万元,机构改革及实名制管理7万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费1万元,事业单位年检及公告费5万元,事业单位培训改革经费7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局机关(行政单位)以及二级机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06.4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8.86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追加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上收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编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开福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编办部门预算说明.doc
2017年编办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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